县域政制中的基层法院
刘磊
总序
谢富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如何以县域为单元推进城镇化建设,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在实践中和理论上进行长期的探索。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受到了冲击,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性凸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社会展现出令世人瞩目的活力。一、二线城市不能完整反映中国的全貌,千差万别的县乡才更具“中国味”、更代表真实的中国。中国经济社会的韧性、潜力、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县乡。县乡的繁荣、活跃、稳定不仅是县乡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县乡群众获得幸福感的需要。人口、人才、资金、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向大城市过度集聚会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县乡与大中城市的发展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县乡并不是大中城市的附庸,而有自己的主体性。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是龙头,县乡是战略纵深,二者应该齐头并进、互相成就。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已于2020年10月明确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15年6月30日,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习近平总书记讲道:“郡县治,天下安。我多次讲过,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