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有罪?

[美] 福雷斯特·斯图尔特
引言 在洛杉矶贫民区(Skid Row,亦称“游民街”)工作的第一年,我被警察盘问了14次,只是因为我站在街角。 这不算什么。那时,我结识了一个名叫朱丽叶的女人,她被警察拦下100多次,还被逮捕了不下60次。她每次在监狱里被关上一周,累计为服刑耗费了一年多的生命。她犯的都是什么罪呢?仅仅是因为她坐在了人行道上——在洛杉矶,这是一种可以被逮捕的犯罪行为。 一个老太太戴着手铐瘫坐在水泥地上啜泣,对于大多数美国人而言,此情此景简直不可理喻。但对于在贫民区生活和工作的人来说,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周二早上。朱丽叶的衬衫被泪水浸透了,显然,第四十次逮捕给她带来的伤害分毫未减。 当警察把朱丽叶扶来时,她重复着同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提出的疑问。这类处理措施的目的何在?它对我们的社会,对朱丽叶起到了什么作用?我们已大幅削减对最贫困公民的直接和间接资助,却在洛杉矶贫民区1平方英里的地方花费600多万美元补充警力,这是怎么做到的?此举对于深陷社会底层的人们意味着什么?推及广泛意义上的美国的正义、平等和机会,这些做法又传达着怎样的信息? 本书旨在回答上述问题,也回答朱丽叶的问题。我试图在书中描述并阐释,把社会底层人民当作罪犯的情况何以愈演愈烈。事实证明,答案错综复杂,有时甚至与直觉相悖。如同一出古希腊悲剧,铸就这一切的更多是错误与优先级错置,而非英雄与邪恶势力的缠斗。我们创造了这样一种局面:牵涉此事的各方都真诚地试图做正确的事情,却毫无成效,有时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严重的伤害。 为了找到答案,我花了五年时间在贫民区工作,从此处居民的视角看待问题——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并不情愿住在这里。我们一同走在街上,在街角闲逛,在无家可归者收容所里一起吃饭。我走进流浪者投宿的廉价旅店,见过他们的亲戚和前情人,旁听他们的庭审。我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警车的后面,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循环往复。一路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