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之治: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

王三义
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奥斯曼帝国政治制度研究” (项目号:16ASS001)的结项成果 导论 奥斯曼帝国在强盛时期国土面积大、人口多、教派多、民族成分复杂,各地经济条件差异大。对于这样一个庞大而结构松散的帝国,执政者是如何维护统治,如何进行国家管理,或者说,在相当长时期内维系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是如何做到的,这样的议题能引起研究者的兴趣。在世界历史上,民族发展和国家进步是历久弥新的主题,发展与进步的前提是解决民族矛盾和化解政治经济危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为世界文明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奥斯曼帝国由盛到衰数百年,在处理民族问题和教派争端、应付内部冲突和进行制度建设方面有没有成功的经验,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同样值得深入探讨。 从历史脉络看,1299年奥斯曼国家建立,1453年征服君士坦丁堡(奥斯曼“帝国”的开端),1517年征服叙利亚和埃及,奥斯曼帝国变成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1520—1566年苏莱曼一世在位时期帝国达到鼎盛,此后逐渐衰落,以1699年签订《卡洛维茨条约》为分水岭,1918年帝国瓦解,1922年帝制废除,奥斯曼帝国从世界地图上消失。无论前期的辉煌,还是后期的衰落,奥斯曼帝国留在世界历史上的印记都深刻而显眼。问题在于,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不连续,研究者无法在坐标图上勾画出完整而光滑的线条,因为奥斯曼帝国和历史上其他军事帝国一样,基本规律是“人强政兴,人亡政息”。有的统治者为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有的统治者因循守旧,数十年勉强维持旧制度,有的统治者不善理政,疏于制度维护。总之,奥斯曼帝国政治制度的建设、削弱或破坏的情况是复杂的,也没有规律可循,尚待进一步研究。 一、研究价值与意义 我们对奥斯曼帝国史的了解和掌握由浅入深,这是必然的趋势。长期以来,我们依靠翻译外文书籍获取有关奥斯曼帝国的知识,被动地接受外国学者的描述和讲解。一提起奥斯曼帝国,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