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域社会治理:理论与路径

谢炜
引言 乡村振兴与乡域社会治理 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与中国的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息息相关。2022年2月,《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足以说明“三农”问题在当代中国具有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发展”“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营造”之间,从时间维度上有一定的延续性。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亦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不仅要借助外力,更要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的不充分;最大的不同步,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滞后于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 中心—外围理论认为,市场经济背景下商品、资本、人员、技术等要素完全以自由的方式流动,且它们首先是向具有极化效应的地区流动,因而这些地区发展得更快、更繁荣;相反,农业部门和农村则处在经济区域的边缘,从属于中心地带的工业部门和城市的不对等的发展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促使中心—外围经济形成,而且随之而来形成了中心主导外围的城乡不平衡发展。要解决这种现实发展的困境,亟待补齐农业农村发展滞后这块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