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狄公案(六):北州县谜案

[荷] 高罗佩
译者序 本册所写的是狄仁杰最后一任县令期间到成为宰相后与武则天正面交锋前所办的奇案。将狄仁杰的判官生涯作这样的阶段性结束,是作者高罗佩对汉文化了解的精到之处。狄仁杰身居高位后仕途经历有着非常详细的记录,如果在此段时期进行杜撰,未免不美。而狄仁杰之前的仕途经历,仅简略记载为屡破奇案,就拥有了很大的发挥空间。高罗佩便将中国古代公案故事聚于狄仁杰一身,成功地塑造了“东方福尔摩斯”的形象。 高罗佩最初写作《大唐狄公案》是为振奋中国人民族精神,要让中国人知道自己的文化中有不逊于西方侦探小说的故事,而且远比西方侦探小说早数百年。他的第一部小说《铜钟案》原本只是为中文本打的草稿,可惜当时的中国出版商并未发现其价值,从而错失了《大唐狄公案》最早与中国读者见面的机会。 很难有哪位西方作者有自信能率先以中文本出版,高罗佩的自信源自于他扎实的中文根底。他不仅因语言天赋而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还能用白话文、文言文写文章,甚至还擅长写律诗、绝句等诗词。所以我们能在《大唐狄公案》中看到他创作的诗词、琴谱以及诗词。虽然这部小说都是由英文写作,但其意境可见一斑。这部系列小说成书时间跨度长,一开始并未形成体系,所以章回目录的设置不一。本系列为了增加阅读的统一性,无论有无章回名,都进行了形式上的统一。 在不少中国人看来,高罗佩的这部《大唐狄公案》中有不少过于繁复的介绍中国古代生活方方面面的文字,这是他向西方传递中国文化时刻意而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认识并非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社会各个阶层的语言、行为、服饰及琴棋书艺他都有所涉猎。他的学术研究也是如此,不仅仅局限于一些固定或流行的专题,而是只要自己有兴趣,就尽力研究,从而写出了大量极具独创性的研究专著,以至于即便过去了四五十年,他的那些著作仍然在被刊印。 以本册的《飞虎团》中提到的古琴为例,那个故事中的小小道具是高罗佩精心研究的对象。他不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