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狄公案(七):昌平县谜案
[荷] 高罗佩
译者序
中国公案小说数量浩繁,历经数载春秋的洗礼,可谓自成一体。狄仁杰的故事之所以能从中脱颖而出,在西方流传甚广,断少不了高罗佩先生的功劳。
本书仅选取了清代佚名作者所著《武则天四大奇案》中前三桩案子的内容,原因敬请阅读高罗佩先生亲笔后记中的“原作”一节。不仅如此,高罗佩先生还对原文进行了一定的删改,包括人名、地名和情节,等等,其中较有意思的一部分乃是第二十八章中的地府情形。在原著中,该段落不吝笔墨地描述了各人的厉鬼扮相,甚至有五花八门的刑具及地狱场景,如刀山、油锅等,殊不知都是用纸扎成的。高罗佩先生认为此等情节“会令西方读者感到不适”,故而简略译之。而这种遭到避讳的场景,在本系列丛书的《大唐狄公案(二):汉源县谜案》一册中却有详尽的描写。《朝云观》里,狄仁杰携陶干、宗黎二人潜入地宫,必经之地设有阎君十殿的雕塑,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古代中国小说的风味。
此处所讲述的三桩疑案皆发生在狄仁杰担任山东昌平县令期间。说到昌平县,民间素有狄仁杰审虎的传说:狄仁杰任此地县令时,一位老妇人上堂报案,道是山中老虎咬死了自己的儿子。后续内容虽版本不一,但其中的老虎无不通人性,既能听人言,又能摇头悔罪,甚至与老妇人相依为命,为其守孝三年。相比之下,如同接下来的前言所提到的那样,本书的三桩案子不涉及妖魔,鬼怪亦非案情的主宰因素,更切合实际,不悖常理,符合西方探案小说的标准。而其情节峰回路转,搅动波涛,描写中不失阴森诡谲的气氛;人物百态,上至显贵,下至市井,为当代读者呈现了一幅无与伦比的鲜活图景。
本书并未采用章回体的形式,二字标题一目了然,在提示章节概要的基础上又留有部分悬念。关于中国古代司法体制,高罗佩先生的前言及后记已有详细介绍,故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我想感谢高罗佩先生对汉学研究的热忱和贡献,感谢全体中华传统文化研究者们的付出与传承。我们读书,大可以此为消遣,多少前人精心斟酌的字句,也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