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安乐死的日本人
[日] 宫下洋一
凡例
· 本书写明“安乐死”时,是指“根据患者本人的自愿要求,有意识地结束或缩短生命的行为”。
· 安乐死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医生投用药物,使患者死亡的行为)、协助自杀(用医生给的致死药,患者自行结束生命的行为)等类型。荷兰与比利时主要实行的是前者,瑞士则为后者。尽管还有其他详细分类,但是根据本书的情况,在此仅就这两类安乐死进行说明。
· 第二章以小岛美奈女士的博客为依据。博客的引用尽可能地反映了原文措辞,但因编辑需要作了部分修改。此外,博客中原本使用日文假名标记的部分人名经本人同意已改为真实姓名。原文请参照《多系统萎缩症成了我的伴侣》(https://profile.ameba.jp/ameba/mugikate)。
· 本文中的职称、机构名、年龄均以采访时为准。文中省略了敬称。 序章 何谓“好的死亡”?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自希腊语,原意是“好的死亡”。
它是否意味着踏上旅程时能避免肉体上的痛苦?
亲历过安乐死的人是否真的如愿实现了“好的死亡”?
为了寻找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从2015年底开始的大约2年时间里,我探访了承认安乐死的瑞士、荷兰、比利时、美国,与患者、家属或医生等人见面。除此之外,我还去了不承认安乐死的西班牙和日本,并将在这6个国家的探访经历连同自己的内心活动(准确地说是动摇)写成了一部报告文学,即我的上一本书《安乐死现场》。
采访结束了,可我最终还是没能找到正确答案。究竟是否存在所谓的正确的最后时刻?对于每个人各自认可的死法,我觉得其他人也不应该说三道四。
然而,据我了解,承认安乐死的国家都有着各自的安乐死合法化进程。在民众的长期讨论和强烈愿望下,安乐死才最终得以制度化。决定如何死亡,也关系到决定如何生存。他们主张,对死亡的自我决定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之一。对于在欧美生活了25年以上的我来说,这种想法本身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面,我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