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如烟消散
尔行
(一)
当得知我去美国的事已提上公司日程时,我心里一阵狂喜。
我想去美国。我喜欢英语,尤其口语,大学时曾花几小时模仿电影《教父》里的经典对白,我想去美国满是老外的街道上感受英语文化。我喜欢看NBA,喜欢库里漂亮的三分,喜欢欧文绝妙的进攻,我想去美国NBA球馆现场一睹这球星风采。我也喜欢乔布斯扎克伯格所代表的车库创业文化,那种从零到一的奋斗精神,我想去美国硅谷体会这创业活力。但这些似乎还不足以构成我想去美国的强烈渴望。还有一种埋藏于心底但羞于说出口的理由:去美国象征着一种成功。到了美国,这就意味着在毕业找工作一事上,我胜过了我身边的朋友同学,我就能重新回到我社交圈的聚光灯下,受万众瞩目。这理由用一个词总结就是:虚荣。虚荣心让我强烈地想要出国,想要去最发达的国家。其实美国只是一种符号罢了,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等国家都可以是那一个符号。只要去其中任何一个,我那强烈的虚荣心都会被满足。
上高中时,在学习上,班里五六十人,我回回考试都在前二十。成绩虽然不算特别好,但也在优等生行列,其实我也不在意成绩。高中学习都是死记硬背,没什么意思。我更为在意的是我打羽毛球的水平,在业余时间我日日苦练。我曾在校园比赛中,取得过亚军成绩,那可是两三百人参加的比赛哪。身边的同学课余时间都排着队找我切磋来增长球技。而在这些之外,我高二时还凭借卖力的表现在学生会任职过一年主席(后理念和老师不同与其吵架被撤)。我努力变得出色的原因一来出于喜爱,二来就出于虚荣——我想成为人群里最闪亮的存在,让所有人都关注到我。
上了大学,我在学习上仍不怎么用功,还挂过科。我讨厌循规蹈矩的只为考试的学习生活。我的专业是英语,虽说讨厌学习生活,但我英语丝毫不差。学院里唯有我认识的外国人最多,我认识有非洲的黑人、中东的白人,还有一名英国的教授,我没事儿就去留学生宿舍溜达,约外国人吃饭、散步、出去玩,在外语学院里我的口语水平说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