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

于语和
本书编写人员 主 编:于语和 副主编:秦启迪 张殿军 撰稿人:于语和 秦启迪 张殿军 宋甜甜 刘顺峰 宋 宁 尚绪芝 吕姝洁 高 茜 刘丽华 法律法规全称简称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前言 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人们越发感到单纯依赖西方法治资源并不能有效解决我国深入发展面临的难题,过度移植国外法治资源无法完全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环境,民俗习惯作为本土法治资源有着独特的优势与潜质,于我国法治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民俗习惯经过人们长期生活经验的磨合与砥砺而得到广泛认可,且往往与当地的地理特点、人口状况和生活习俗密切相关,因而对于幅员辽阔且民族众多的中国而言,民俗习惯内容之丰富多彩,类型之纷繁芜杂,绝非立法通过少数具体条文的列举规定即可囊括。然而,民俗习惯非经国家正式立法却无法解决其适用的障碍,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常常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 总体来看,民俗习惯的司法地位日渐凸显,但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重视程度依然不足。司法过程中,人民法院除依法司法外,还必须充分注重善良民俗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