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史纲
李定一
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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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余年前笔者曾立下宏愿,希望能撰写一本一般人可以阅读而且愿意读下去的中国史书。少年气盛,不自知孤陋,历时两年余,积稿盈寸矣。当年曾自订四项原则以自策勉。
第一是必须将古籍融会贯通,通过缜密思考,用现代的文体叙述古代的事物。绝对革除堆砌大段古文,敷张而成书者流。堆砌古文,固可表示著者知识之渊博,于读者而言,则有不知所云之感。不幸此类史籍充斥坊间,有的甚至是剪刀加糨糊,随意拼凑的作品,焉能不使一般追求国史知识者望书兴叹。
第二是对史事的排比组合,尽可能地按发生的时间次序叙述。因为读历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理解史事的因果关系,或许可以从中获取些许经验。如果叙史时天马行空,上下古今畅论一气,纵或偶有所得,然于一般读者而言,史事尚未认知,焉能从中领悟其“真理”?此类以“一家之言”而鸣世之著作,亦曾风靡一时,于一般读者而言亦仅得随声附和,颇似寓言中所说的皇帝的新衣,不能不说美极了。
第三是要以极郑重的态度选择所要叙述的事物,易言之,即我们所要叙述的不是“过去的事都是历史”的那种历史,而是“我们今日所需要知道的过去的事”的历史。很多史家都承认“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话,因为他们都是根据现代人的眼光来选择史事和析绎史事。举例以明之:唐代日本“遣唐使”之事,在唐代绝不受重视,宋以后的史家更不理会此事,但清末民初之后的史家便将之大肆渲染成中国文化如何如何影响日本。又如明世宗时的“大礼之议”,为了谁应被称为“皇考”之争,《明史》的记载连篇累牍,煞有介事,今日读者读之则有不知何所云然的感觉。如何采择过去的史事、人物等加以浓淡分明的叙述,需要史学家的智慧,还需要史学家真正博古通今、学贯中西。
第四是篇幅不可过长。当年笔者将书稿字数拟订为五十万字左右,主要是估计一位有正常工作的人,每日抽空阅读,能在一周内读完为适宜。大家都知道写历史不怕篇幅长,要抄多少都有供应;问题在于如何简,更重要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