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魅之雫(下)
[日] 京极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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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
是坏事,是犯罪,是不能允许的行为。
杀人的人,必须遭到报应。
——为什么?
江藤思考。
杀人是法律禁止的。不管怎么样,杀人就是违反法律。法律应该是维持社会而必要的约定事项,所以不遵守是不对的吧。杀人是不对的事。
所以罪也很重,江藤没有学识所以不清楚,但应该会受到相当严重的惩罚吧。
——但是,杀人罪应该视为没有遵守禁止杀人的法律而产生的罪吗?
那么严重的刑罚或许是对违反法律这件事而执行的,而非针对杀人本身。
——那样的话,问题就在于为何杀人会被禁止了。
不仅是法律,宗教、道德之类也禁止、劝诫、否定杀人。江藤没有信仰,也不知道外国的宗教,但至少应该没有奖励或尊崇杀人的宗教吧,也没有国家有那种文化。
应该……没有。
当然,是有战争或处刑等包括杀人在内的社会行为吧,但那也不可能是积极的行为。或许是有好战的文化,但应该不会为了人类相互残杀而欢喜或是加以赞扬。
如果奖励杀戮,会亡国的。
总之是不好的事。
据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
江藤也这么想。被杀的人,确实被夺走了生命。被夺走生命,人生就结束了。之后的可能性、未来等等都没了,所以若说亏大了,的确是亏大了。
可是……虽然说夺走,杀人犯并没有得到杀害对象的生命。并不会因为杀了人就延年益寿,或是未来的选项变多了,或是得到幸福。
什么都不会变。
没有任何改变。
罪恶感、内疚、悔恨。
只会增加这些无用的感情。即使用权利之类的艰涩道理解释,尽管感觉头头是道,江藤还是觉得无法信服。
那些说法根本无关紧要,总之杀人就是件坏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