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书法史稿
姜寿田
导论
从公元4世纪到公元6世纪,中国书法经历了魏晋南北朝时代。这是一个书法转换和书法典范化建立的时代。由于时间跨度太大,以及书法历史嬗变过程中,充斥着混融、交叉、分立以及多元文化、审美冲突。因而,很难用一种单一的模式框架来阐释这段漫长复杂并充满张力的书法历史。但是,从整体上看,从魏晋开始,书法的文人化成为书法史的主导动机,这构成一个重要的标志。它同时表现在书法本体与文化哲学思潮双重层面。从书法本体而言,玄学书法作为一种审美理想范型得到确立,表明自然宇宙论(取象模式书法)被“意”(主体意志的书法)所取代,书法开始转向内在。它从空间单位走向时间化个体存在。工匠化的触觉书法被文人化的视觉书法所取代。用宗白华的话说就是“深层的创构”。这种“深层的创构”来自生命感性精神—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书法审美的先验精神被发觉并受到极大推崇。书法的工具化趋于边缘,这是一个本体转化过程。
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曾将早期书法概括为“喻物的书法”:“这‘喻物’亦即写实,和绘画上的写实当然不甚相同。这里且用自然美来说明书法的美。最早的书法理论都是用这种方法讲书法的。”这种纯任自然的写实,即立足“象”模式书法。亦即刘熙载所说:“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如果说早期中国哲学史、思想史,从商周到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始终是围绕着天与人、神与巫、天道与德礼之间关系探究的话,中国书法则在摆脱了取象模式之后,至东汉晚期便开始与思想史同步而进入审美风格化时代。
东汉晚期,以张芝为代表的文人草书流派,便以其对儒学的冲击,而使书法摆脱名教桎梏,而以其对生命感性—情本体的推扬,开启了一个新的书法美学里程。“书法之艺术化起于东汉,而尤盛于其季世,在时间上实与士大夫自觉之发展过程完全吻合,谓二者之间必有相当之联贯性,则或不致甚远于事实也。尝试论之,东汉中叶后士大夫之个体自觉既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