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法] 让-雅克·卢梭
译者序 在卢梭的所有著述中,“自然”和“社会”的对立构成了其思想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相对应的,是自然人(野蛮人)和社会人(文明人)的对立。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淳朴的、幸福的,是自由、独立和平等的。自然人受单纯的自然冲动的情感和欲望的支配,生活于一种完全孤立的、没有任何社会联系的状态,也没有善或恶的概念。在人类进入社会或文明状态以后,出现了私有财产、不平等和奴役,人受控于攀比、虚荣、贪婪、舆论等内在和外在力量的控制和支配。社会人是堕落的、异化的、不幸的。 尽管社会状态有着种种积习和弊端,但人类再也不可能返回自然状态了。因为所谓自然状态只是一种虚构,是用于批判文明社会弊端的一种参照和武器。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序言中,卢梭指出,他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不应被看作历史的存在,而只应看作假设,目的与其是要查明事物的真实起源,倒不如说是为弄清事物的性质。而且,即使自然状态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人类一旦进入社会状态,也绝无可能返归自然状态了,正如人无法从成年返回童年一样。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回头路是走不通的。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注释九中,卢梭写道:“怎么?难道要摧毁社会,消灭你我的世界,返回到森林中和狮子们生活?只有我的对手们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而我既要避免得出这样的结论,又要把得出该结论的耻辱让与他们。”既然后无退路,那么是否前有出路呢?卢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人类的处境并非已经无可救药了,关键在于找到正确的方向,找出救治社会弊病的良方。如果说在其前期的著述中,卢梭是以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对立来批判文明社会的种种弊端,对人类社会的过去和现在作出了评判,并对文明社会的病根作出了自己的诊断,那么在其后期的著述中,卢梭所要探讨的就是造成这种不幸的根源,并试图为人类开出疗救的药方。二论之后的所有著作,如《科西嘉制宪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