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定义

菅志翔
序言 社会学的族群研究领域有一个重要的内容,这就是族群意识的产生与演变。世界上存在多少个人类群体?每个人应当属于哪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应当被称作“氏族”“部落”“族群”“民族”,还是其他什么?这些意识和相关称谓都不是人们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出生之后从社会中得到的。 如果我们按照西方学者的观点,把“族群”看作有共同祖先、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和彼此认同的集合体,那么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族群国家,而族群成员相互之间的认同就是族群意识。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结构,这些社会结构规定了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多族群国家中,“族群”是基本的社会群体单元,族群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族群意识的产生、演变以及如何向下一代传递等方面,西方国家的学者们做了许多研究。美国学者鲁森斯认为,“‘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y)……是一个关系的建构(relational construction)”(Roosens,1989:19,12)。美国社会学家沃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也持同样的观点:“一个族群的成员身份,是一种社会定义(social definition),是成员的自我认定和其他族群对之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Horowitz,1975:113)埃里克森认为:“族群(the ethnic group)是经由它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而确定的,并通过它的边界而明显化,但(族群)边界本身即是一种社会的产物,其强调的方面各有不同且随着时间变迁而变化。”(Eriksen,1993:38)所以,对于任何个体或群体而言,族群意识不仅是后天产生的,而且是族群在具体交往过程中出现的,反映了社会结构的性质与特征,因此它也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族群交往形式内涵的改变而改变。 在人们的“群体”认同阶梯中,常见的有“家族”“氏族”“部落”“族群”“民族”“人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