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
阡陌
序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在中国那场浩浩荡荡的红色运动中的一年,我十四岁,手上有了两条人命。
当然这事在后来的几十年里都是秘密。我现在将它说出来,是因为老境将至,老境将至的人总想留下些后事,有些人留下了万贯家财,有些人留下了子孙后代,有些人留下了辉煌的成就,有些人留下了故事和解密的钥匙。
我对万贯家财没有了丝毫兴致,任谁带走都没有关系;子子孙孙也未见踪影;我留下的成就无非是些背面不堪入目的勾当;所以我打算留下故事的钥匙,让人打开那些隐秘的真相。我更应该把曾经鲜活的人活着时的真相留下,哪怕尽可能地描述一些,否则那些美好的人若只让我一人见识,那么他们的短暂地存活也就太模糊太凄凉了。
命案这件事,被我隐藏了多年,现在想想其实说起来也无妨。因为在那个年代,天天都死人,天天人在杀人,天天有人了结自己。但逝者皆无声无息地去了冥府,杀人者在后来也都是化好妆拉上衣领挡着脸和嘴本本分分做起普通人来,生生死死的事变得如草芥一般贬值而寻常。所以我是在一个当杀人犯特别正常的年代当了杀人犯,算是不足挂齿。但杀人犯就是杀人犯,理应受到这世界的惩办或铭记。也算是给灵魂减轻重量。
那个年代死的人有好人、有坏人,但其实更多的是好坏含混不清的人,我手上的命,曾经有很长的几年在我心里是坏透了的,这份坏是现在我们过日子的这个社会不必追究的。避免声张既往不咎吧。所以那份坏越发的像个符号,像个口号。
但又有几年,我把他们划入了含混不清的位置。到后来我究竟是怎样了结了他们的命都在记忆里扭曲变形,事情在脑子里浸了太久就湿透了,会变成另外的形色。弄得这故事如今道来只得虚虚实实,得让你们雾里看花了。
还有不得不交代的,就是我到过另一个地界,我们这里描述那个世界称为仙境也罢,天堂也罢,反正是这个世界上哪也没有的一个地方。到过那还能回来的人我到现在也没见过一个,估计也仅有我。
说到这,如果你们觉得我不是疯言乱语胡说八道,你们就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