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亲者俱乐部

[美] 安布鲁斯·布尔斯
我最中意的谋杀 由于以极其罕见的残忍方式弑母,我被捕了。旋即开始了这场为期七年的审判。主持无罪庭审的法官陈词道,这起案子是他所接手的最为残忍的犯罪案件之一。 对此,我的辩护律师站了起来,说: “法官阁下,罪行残忍令人发指,抑或情有可原,都是比较产生的。倘若您对我当事人之前杀害其叔叔的案件有所了解的话,您就会发现本次犯罪(如果可以说是犯罪的话)本质上饱含着对受害者的温柔、耐心和孝顺。在先前那起可怕的谋杀案的审判中,负责的法官就像保险公司的总裁一样,我的当事人命悬一线,若不是坚持履行相关条款的话,我的当事人不会堂堂正正地获释。倘若您想了解更多细节以便您做出判决,我这位不幸的当事人虽然痛苦不堪,但也愿意忠实地陈述此事。” 地方检察官说:“法官阁下,我反对。辩方律师的陈述属于证词,而本案举证期已过。犯人早应在三年前做出陈述,即1881年春。” “从法律层面上说,”法官回应,“如果是在就法律细节提出异议的庭审中,你是对的,但现在我们是无罪庭审,所以,反对无效。” “我反对。”地方检察官说。 “你不能这样做。”法官回应:“我得提醒你,要提出反对,你必须将案件暂时移交给处理例外事项的法庭,同时这项正式动议必须有证人宣誓书的支持。在审判本案的第一年,我就否决过检察官提出的这种动议。书记员,让犯人宣誓。” 依照惯例宣誓后,我做出了以下陈述。这番表述深深打动了法官,使他认为我站在这儿、接受审判,完全是为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他甚至都没有要求做进一步的减刑调查,而是直接指示陪审团判我无罪——我清清白白地离开了法庭。 “1856年,我出生在密歇根州的卡拉马基。我的父母亲正直、诚实。多年以后天堂带走了我的母亲,留下父亲和我相依为命。1867年,我们全家移居到加利福尼亚州,靠近尼格尔的地方。父亲在那儿开了一间车行,赚了很多钱。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性格阴郁。尽管上了年纪后,没那么严肃、不苟言笑了。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