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

[美] 雷蒙德·钱德勒
1 事情发生在中央大道一个鱼龙混杂的街区,那时黑人还没有完全占据那几个街区。那天我刚从一家只有三张椅子的理发店走出来,我的客户说我要找的理发匠迪米特里奥斯·阿莱迪斯可能在那家店工作。我找他不是因为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他老婆愿意付点钱找他回家。 我后来一直没找到他,而阿莱迪斯太太也一毛钱都没付给我。 那天天气很热,快三月底了。我站在那家理发店外面,抬头看着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霓虹灯招牌。旁边有一个男人也和我一样抬头看着,他乐滋滋地紧盯着上面那些灰扑扑的窗户,那模样就像从东欧来的移民初次见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十足的大块头,不过六英尺五英寸高,比装啤酒的卡车也宽不了多少。他离我约十英尺远,手臂垂在两旁,巨大的手指夹着被遗忘的雪茄,从指缝间冒出烟雾来。 一些瘦巴巴的黑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每个人经过他的身边时都不禁投给他好奇的一瞥。说实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粗毛博尔萨利诺帽;身上罩着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运动服,上面的白色纽扣颗颗大得有如高尔夫球;里面穿着一件褐色衬衫,系着一条黄色领带;下面是一条打褶的灰色绒裤;脚上穿着一双鳄鱼皮鞋,鞋头开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颜色和领带一般鲜黄。那顶帽子的帽檐上还插着两根彩色羽毛,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些修饰。即使是在人们的穿着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样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白色蛋糕上的一只大蜘蛛。 他的肤色有些苍白,胡子该刮了,他是那种常常需要刮胡子的人。他长着一头黑色鬈发,两道浓眉纠结在大鼻子上面。他的两只耳朵对于他那种身材来说还算小,眼睛有一层灰眼珠特有的雾光。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活像一尊雕像,好大一会儿才微笑起来。 他慢吞吞地走过人行道,站在通向二楼的对开弹簧门前。他把门推开,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街上一眼就进去了。老实说,如果他的块头不是那么大,穿着不是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