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天你会懂

琢磨先生
序 在当下这个肤浅阅读的时代,出书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而且从写作的成本角度来看,写书也是一件特别费力且可能不太讨好的事情。 现在,书的功能基本已经沦落为某种仪式的祭品,比如在出行的车上,在候车的长凳上,把书拿出来毕恭毕敬地放置于腿上,然后开始玩手机,最后结束的时候,再把书合上,放进包里。这种仪式感是如此的庄严肃穆,让我十分感动,于是我给这些人信奉的“宗教”起了个名字:拜书教。 书的地位尚且如此,何况作者乎? 我曾经特别在意这件事,以至于十分拒绝别人给我加注作家的称呼。那时的我,非常在意读者的感受:如果读者买了我的书不看,我就很想和他争吵几句;如果别人质疑我的写作观点,我也会立刻进入战斗姿态,或冷嘲或热讽地表达着“凭你也配”的情绪。 因为在意,所以在写作的偏向性上也热衷于讨好读者,他们想读什么我就写什么,他们想宣泄什么情绪我就写什么情绪,只为了寻求别人的认同。从商业的角度来说,这样写作是极好的,因为用自己的笔写读者的心声,共鸣所带来的是众多读者的支持,因此广告商纷至沓来。 表面上的风光,掩盖不了内心的失落。我就如同马戏团里的小丑,找不到自己的快乐。 因为总是顺着别人的思路写,所以就离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远。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作家,到底是要讨好读者,还是要表达自己?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认为答案当然是后者。但在巨大的利益和关注的诱惑面前,做到后者谈何容易?于是,我开始尝试走中间路线,也就开始了人格分裂。 每次在写作的时候,我都分裂出至少两种人格:一种人格是我自己的,一种人格是读者的。写作的观点是我的人格,但我会考虑读者阅读时的感受,这是读者的人格。甚至在那段时间,我一度认为一个好的作家,就应该是人格分裂的。 从讨好读者走向人格分裂,表现在文字上,就是两边讨好。就如同铃木光司说的: 说花美就会有人说“也有不美的花”。预想到会有这种抱怨,于是写“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