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唤与协商
刘复生 汪荣
文前辅文
本书系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旋律’文学的创作现状与发展走向”(项目编号:09CZW056)最终结项成果 绪论
本书所说的“主旋律”文学以小说为主,大体上是指那些反映国家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或社会文化价值的文学作品。它们往往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如各级政府和部队的宣传、文化部门)的扶持和肯定,比如各种形式的资助、推介、授奖等,也包括根据这些作品改编的影视剧版本获准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事实上,电视剧版本能否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已成为普通大众辨识“主旋律”文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根据2007年广电总局规定,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只准播出主旋律电视剧。审查要经过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宣部四级)。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主流意识形态并不仅限于官方政策或政治合法性的层面,而是宽泛地指称国家肯定或赞赏的各种社会主流价值。“主旋律”文学正面传达着对于这些价值的肯定与确信。相比较而言,所谓“纯文学”则往往致力于探索社会、人性的复杂面相,其中不乏负面信息的呈现,甚至包括对社会主流价值的某种程度上的质疑,在思想立场上比较暧昧。在技巧上,“主旋律”文学更多讲求情节性,在叙事上相对传统(既包括19世纪的西方叙事传统,也包括中国古典小说传统),而“纯文学”则往往注重形式上的复杂性与探索性。应该说,它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艺术方向,对于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和人类心智的丰富来说,这两种文学类型都不可或缺。笔者认为这两种创作类型本身没有文学价值上的高下,它们都有一个写得好不好的问题。但值得警惕的是,前者不能因弘扬主流价值而走向僵硬、狭窄和单调,后者不能因追求片面深刻而走向丧失人文立场与价值判断。
在这一点上,人们对“主旋律”文学还存在某种普遍的误解。事实上,“主旋律”文学在近年来的发展已经极大地超越了早期的单调格局,在内容表现上呈现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