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反动(插图珍藏版)
[丹] 勃兰兑斯
文前辅文
George Brandes
Main Currents in
Nineteenth Century Literature
Ⅲ
The Reaction in France
根据London:William Heinemann Ltd,英译本(1923)译出 文前辅文
如果我踌躇不前,
就是给了我生命
我也不能存留在人间,
正如您能理解的那样
当您看见人们如何表现。
——歌德
如果对后果的恐惧强于对真理的热爱,
就不可能产生哲学。
——约翰·斯图尔特·米尔 引言
在十九世纪初,有许多人物、行动、情绪、心情、想法和作品形成一个集合体,出现在法国,以法语表现出来,并对法国社会产生了影响;在我看来,他们是一个自然结合起来的集团,因为他们都环绕一个想法,即重建一个被打倒的势力。这个被打倒的势力就是权威原则。
所谓权威原则,照我的理解,就是那个认为个人及国家的生活应当建立在对世袭传统的尊敬之上的原则。
权威的本质就是权力,它具有这个权力不是基于什么理由,而是由于它本身的存在,它是人的头脑对现存状况自愿或非自愿服从的结果。权威原来只有两个手段供它使用,那就是强迫和恫吓,这是它始终要保有并加以使用的手段;不过在早期它却没法唤起尊敬和感激这样的感情。当人们从它那里感到受有恩惠时,他们依靠权威就不会引以为耻或引以为苦了。家庭内的权威,社会上的权威,国家的权威(长期以来它和专横统治者的意志是同义语)逐步取得统治地位,并一致依靠一个更高权威来支持,那就是宗教权威。在这里,权威原则达到绝对的程度。万能上帝的意志成了最高法律,人人对它都要顶礼膜拜,都要盲目服从。
权威原则曾经对人类起过强有力的教育作用,但它的真正使命却是使自己变为多余。在比较低级的阶段,人们服从法律,因为它由权威产生;在比较高级的阶段,人们服从它是由于认识到它的合理性。在权威变得绝对的地方,它必然要求、事实上也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