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吞

郑执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楔子 以“金”字头命名的洗浴中心在本市至少有五家,那还是2013年以前,如今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2016年以后,我再没回去过,所以不清楚。2016年我妈搬来深圳给我带孩子,直接把我爸的坟也迁过来了,摆明了没打算再回去,说那里已经没什么值得挂念,我反正无所谓——说回洗浴中心,那五家金字头都是同一个老板,准确说是同一拨,一共七人,在部队里拜过把子,有钱一起赚,后来陆续复员转业,其中一人的爹是军区后勤领导,有资源,由他牵头,几人先跟老毛子搞了几年边贸,后揽工程搞拆迁,最后进军餐饮服务业,开酒店,干洗浴。七兄弟一股绳,社会上没人敢惹,四十岁以后,出门别人都叫爷。刚干洗浴那会儿,七兄弟就对外放话,往后市内所有洗浴中心起名都不准带“金”字,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但凡在本市见到“金”字打头的场子都是他们的,除非赶上严打,平时踏实消费,老板方方面面摆得平,但千万别想在里面惹事。七爷排行最小,但归他名下那家洗浴最大,叫金麒麟,2003年出了次大事,七爷的司机在自家场子里让人给砍了,泡澡池子染成红海,二十米长的景观鱼缸里养的两条小鲨鱼闻到血腥味都疯了。砍人者是个中年男人,警察调出监控,男人在前台领了手牌,换了拖鞋,但没人注意到他从背后的女款书包里抽出一把剁骨刀,几步穿过更衣室,直奔池子里正泡澡那司机,十三刀,一共不用八秒,司机背后文的青龙被砍成几截,后脑那刀最深,在场的几个小弟没一个敢上前。男人砍完背回书包,刀随手扔进中药池子里,穿着拖鞋径直走人,手上的血一路滴至门外的停车场。那天是腊八,刚下过一场大雪,地上像开了一串梅花。 中年男人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 案子归冯国金跟,当时他刚刚升任市刑警队副队长。刀跟鞋都留在现场,相貌也掌握了,人第二天就被逮到,压根儿没打算躲,金麒麟的拖鞋还在家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