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词选
朱德才
前言
一
“靖康之乱”(1127),宋王朝仓皇南渡。自此,南宋、北金既不断开战,又时时议和。辛弃疾诞生的次年(1141),“绍兴和议”成;当他二十五岁时,“隆兴和议”成;而在他卒后一年(1208),“开禧和议”成。与此相联系,南宋朝廷内部主战、主和两种力量,也就屡呈升降起伏、互为消长之势。——辛弃疾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安的时代漩涡中。
综观辛弃疾一生,可分四个时期:
一、青少年时期,止于二十三岁南渡前,即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这是他一生最为意气风发的时期。
据辛弃疾日后自称,其祖父辛赞虽仕于金而“非其志”,每引儿辈“登高望远,指划山河,思投衅而起,以纾君父不共戴天之愤”。因此,稼轩曾受命“两随计吏抵燕山谛观形势”,以期报国。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稼轩聚众两千,树起抗金旗帜。未几,率部归耿京起义军,为掌书记,并力劝耿京归宋节制,以图大业。次年,他奉表南渡,不料张安国杀耿降金。他在返北途中得此消息,立即率五十馀骑奇袭金营,生擒叛将献俘行在。为此,“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随后,改官江阴签判。
二、青壮年时期,二十三岁到四十二岁,即绍兴三十二年到孝宗淳熙八年(1162—1181),是稼轩一生中的游宦时期。
这一时期的辛弃疾,雄心勃勃,壮志凌云。“隆兴和议”不久,他先后上了《美芹十论》和《九议》等一系列奏疏,审时度势,力陈复国方略。可惜在“谈战色变”的年月里,他的意见并未被执政者采纳。
在此期间,他由签判而知州,由提点刑狱而安抚使,虽然宦迹无常,但政绩卓著。出知滁州仅半载,当地“荒陋之气,一洗而空”。湖南帅任,创置“飞虎军”,“军成,雄镇一方,为江上诸军之冠”。江西隆兴府举办荒政,严明果断,雷厉风行,榜于市者仅八字:“闭籴者配,强籴者斩。”更分米济助邻境信州,曰:“均为赤子,皆王民也。”虽然他在江西任上“平定”以赖文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