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论

[德] 恩斯特·卡西尔
作者序 我的英美朋友们曾屡次迫切地要求我出版我的《符号形式的哲学》的英译本,结果却促成我写了这本新著。虽然我本来很希望能遵从他们的要求,但是经过初步的尝试以后我发现这是难以实行的,并且在现在的情况下,全盘地复写从前的书也是不得当的。对读者来说,阅读一本研究一个非常困难而又抽象的课题的三卷本著作,一定是极为费神的。而且即使从作者的观点来看,出版一部远在二十五年前构思和写作的著作也几乎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取的。自从该书出版以来,作者一直在继续研究这个课题。他已经了解到了许多新的事实,并且碰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即使是老问题,也被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从而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由于这一切原因,我决定重新开始写作一本全新的书。这本书应当比原先的那本简短得多。莱辛说过:“一本大书,就是一桩大罪。”在写作我的《符号形式的哲学》时,我是如此全神贯注于课题本身,以致忘记了或忽视了这个文风的准则。现在我日益倾向于赞成莱辛的格言。我在这本书中已经尝试着不去详细地叙述事实,也不啰啰嗦嗦地讨论理论,而是全力集中于在我看来具有特别的哲学重要性的少数论点上,并且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表达我的思想。 然而,本书仍然必须讨论各种初看起来似乎是完全互不相干的课题。一本涉及心理学、本体论、认识论的问题,并且包含着论述神话与宗教、语言与艺术、科学与历史学的篇章的书,很容易遭到这样的批评:它是许多根本不相同的异质事物的一种七拼八凑(mixtum compositum)。我希望,读者在读过这些章节以后将会发现,这种批评是毫无根据的。我的主要目的之一正是在于使读者认识到,本书中所讨论的一切课题归根结底只是一个课题。它们是通向一个共同中心的不同道路——并且按照我的看法,发现并规定这个中心,正是一种文化哲学的任务。 至于本书的文体,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弊病——我不得不用一种不是我的母语的语言写作。如果没有我的朋友——新泽西州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