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陪你虚度时光
木易
我想不起来第一次看见邓暮时是什么情景了。但此刻他站在讲台上,黑西装白衬衫,无领带。颀长、清瘦,总是令我想起几千年前那个在楚地游荡的人,身上佩戴着兰花香草,自恋而孤独。
他肯定曾有过一段极为得意的时光。看他拿粉笔的姿势,在黑板上每写完一个字都会在后面点一下,无意识的。然后一个转身面向学生,干净利落。不写字的时候粉笔也捏在手里,染得手指和袖口一片灰白。他那略微自得和沉浸的表情,显得粉笔像他的勋章,就连粉笔灰也是。
我也见过课后的他。那天课代表让我去办公室,说邓老师叫。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斜靠在沙发椅上抽烟,眼睛微闭,懒散得稍显颓废,见我进来只是从桌上拿起一本书递过来,“好好读读。”他说,拿眼把我一扫,又恢复先前的样子。还没来得及回“谢谢老师”,书名《洛丽塔》就映入眼帘。幸好他的手机适时响起。我退出门来时心如击鼓。
纳博科夫的这本书,有着这样的开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我知道其中的魔力,甚至早先已经背过原文的英文。那种唇齿与舌尖配合完成得完美无缺的,不是音乐、胜似音乐的语句,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天赋异禀,侍弄语言如侍弄情人。如同邓暮说过的“老,藏在白头宫女抚摸着自己衰败胸脯的姿势里。”
“你来讲一下你对这篇小说的理解。”一只手扣了扣我的桌沿,粉笔灰带着烟味“簇簇”落了一圈。我一抬头遇上他的眼睛,波澜不惊的眼睛。“这篇《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在我看来,写了一个女人,混乱一生,失去所有珍贵的东西之后,在告别的同时缅怀过去,欲求自我救赎而不得的无奈。”
他转身向讲台走去,微微一笑,不置可否。我心里一紧,被猛然响起的下课铃骇了一大跳。
啰嗦,词不达意,或者是根本没有说对?我将脸埋在臂弯里,责怪自己上课时脑子里全是邓暮没有回邮件的事。前天晚上,我就已经把写了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