舛命奇情查理王【上】

邓杰
梗概 十七世纪初叶,神圣罗马帝国爆发惨烈的三十年战争。初为新教诸侯反抗天主教帝国的起义,直到欧洲列强尽数卷入,遂酿成欧洲有史以来最大一场战争,而实质上却是法国和西班牙争夺欧洲霸权的暗斗明争。英国斯图亚特王朝欲以和亲手段成为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平息战乱,自己却因姻亲国的命运而被拖入战争。作为英国太子和新国王,查理一方面周旋于两大强国西班牙和法国之间,为挽救他姐姐的邦国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又要面对英国社会剧变前夕的种种挑战。他的爱情旅途与通往王位之路必须经过两大强国激烈争霸和国内社会巨大变革的惊涛骇浪。 全书可大致分为六大部分: 1、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建立;查理艰难出世,意外成为太子。 2、欧洲“三十年战争”爆发;英王室的父女之情与姐弟深情使英国卷入战争。 3、神秘的西班牙和亲历险;和亲失败危局,智勇脱险返国。 4、白金汉弄权;英国议会崛起。 5、白金汉与安王后的奇恋;英法和亲中的阴谋与战争。 6、查理继位,封后;与亨利埃特王后的“宫斗”。 主要人物: 查理·斯图亚特:英国太子,斯图亚特王朝第二代国王,先天不足,坚忍不拔;欲以王者之力去捍卫他的世界,却与他的世界同归于尽,阴差阳错地催生了一个伟大时代。 白金汉公爵:英国首辅,位极人臣,君王殊宠,人民公敌;风华冠世,快意恩仇,敢爱敢恨,我行我素。 腓力四世:“地球之王”,西班牙帝国末期君主。 奥利瓦雷斯伯爵:西班牙的霍光,日不落帝国的丞相。与白金汉、黎塞留并为西、英、法三巨头。 玛莉亚王姬:西班牙和亲女主角,不幸生在帝王家,爱情婚姻身不由己,唯一属于自己的是信仰。 路易十三:法国波傍王朝的二代君王。昏君?明君? 黎塞留:红衣主教,法国首相,当世第一枭雄。 安王后:法国王后,西班牙王姬;白金汉的情人。黎塞留的死敌。 亨利埃特·玛莉娅公主:法国和亲女主角,成为英国王后,在新教国度中坚持天主教信仰。 谢乌勒孜公爵夫人:著名女奸雄。风流为食…
排版中,请稍候 ...

学做妙人

蔡澜

试尽天下美味,方知什么叫最好,因为有了比较。

我只是写,每天写,不知道会不会。

盖人一生皆爱观察猫也。

你一生都在做自己喜欢做的。

眼泪,只有在笑的时候,才会淌下。

年轻的时候,得不到爱,便是恨,黑白分明。

其他的东西都不重要,眼前的快乐最要紧。

弘一法师说:“自性真清净,诸法无去来。”

一切烦恼,总会过的。

有一种办法,叫作自得其乐。

人生下来,自己是不能决定的。

读书还是最好的。

书读得愈多,人生的层次愈高。

所以做人及时行乐最重要。

我懂自处,也会自得其乐。

说走就走,你没胆,我借给你。

人总得向自然学习。

小时,最大的乐趣是等待星期天。

谁说玩物丧志?玩物养志才对!

生活充实,人就有信心。

人类的动作,愈来愈粗鲁,

但是在语言上,却被强迫用斯文字眼。

人老心不老。

至少要守回自己的本分呀。

人性一美,人就美。

还是随遇而安,一天过一天吧。

我们做人,总是忘记自己年轻过

把悲和喜放在天平上,

我们被悲哀玩弄得太尽!

今天比昨天快乐,明天又要比今天充实。

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有一份互相的尊敬。

老了之后粗茶淡饭,反而对健康有益。

人活到老了,就学会看人。

人生已进入另一个阶段,求平淡了。

──金庸

除了我妻子林乐怡之外,蔡澜兄是我一生中结伴同游,行过最长旅途的人。他和我一起去过日本许多次,每一次都去不同的地方,去不同的旅舍食肆。我们结伴共游欧洲,从整个意大利北部直到巴黎,同游澳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之余,再去北美,从温哥华到旧金山,再到拉斯维加斯,然后又去日本,最近又一起去了杭州。我们共同经历了漫长的旅途,因为我们互相享受做伴的乐趣,一起享受旅途中所遭遇的喜乐或不快。

蔡澜是一个真正潇洒的人。率真潇洒而能以轻松活泼的心态对待人生,尤其是对人生中的失落或不愉快遭遇处之泰然,若无其事,不但外表如此,而且是真正的不萦于怀,一笑置之。“置之”不大容易,要加上“一笑”,那是更加不容易了。他不抱怨食物不可口,不抱怨汽车太颠簸,不抱怨女导游太不美貌。他教我怎样喝最低劣辛辣的意大利土酒,怎样在新加坡大排档中吮吸牛骨髓,我会皱起眉头,他始终开怀大笑,所以他肯定比我潇洒得多。

我小时候读《世说新语》,对其中所记魏晋名流的潇洒言行不由得暗暗佩服,后来才感到他们矫揉造作。几年前用功细读魏晋正史,方知何曾、王衍、王戎、潘岳等这大批风流名士、乌衣子弟,其实猥琐龌龊得很,政治生涯和实际生活之卑鄙下流,与他们的漂亮谈吐适成对照。我现在年纪大了,世事经历多了,各种各样的人物也见得多了,真的潇洒,还是硬扮漂亮,一见即知。我喜欢和蔡澜交友交往,不仅仅是由于他学识渊博、多才多艺,对我友谊深厚,更由于他一贯的潇洒自若。好像令狐冲、段誉、郭靖、乔峰,四个都是好人,然而我更喜欢和令狐冲大哥、段公子做朋友。

蔡澜见识广博,懂的很多,人情通达而善于为人着想,琴棋书画、酒色财气、吃喝嫖赌、文学电影,什么都懂。他不弹古琴,不下围棋,不作画,不嫖,不赌,但人生中各种玩意儿都懂其门道,于电影、诗词、书法、金石、饮食之道,更可说是第一流的通达。他女友不少,但皆接之以礼,不逾友道。男友更多,三教九流,不拘一格。他说黄色笑话更是绝顶卓越,听来只觉其十分可笑而毫不猥亵,那也是很高明的艺术了。

过去,和他一起相对喝威士忌、抽香烟谈天,是生活中一大乐趣。自从我心脏病发之后,香烟不能抽了,烈酒也不能饮了,然而每逢宴席,仍喜欢坐在他旁边,一来习惯了,二来可以互相悄声说些席上旁人不中听的话,共引以为乐,三则可以闻到一些他所吸的香烟余气,稍过烟瘾。蔡澜交友虽广,不识他的人毕竟还是很多,如果读了我这篇短文心生仰慕,想享受一下听他谈话之乐,未必有机会坐在他身旁饮酒,那么读几本他写的随笔,所得也相差无几。

人生配额

等到你能确定什么是“最”好,你已经是“最”老。

读者们最喜欢问我的问题,都和“最”字有关。

什么是“最”好吃的?什么是“最”好喝的?哪一家餐厅“最”便宜?你“最”喜欢哪一个作家?为什么“最”喜欢背这个和尚袋?

这个“最”字“最”难回答,因为我的爱好太多,尝过的美味也太杂,很不容易一二三地举出例子,而且对其他的“最”也很不公平。

什么是“最”呢?从比较开始。没有“最”便宜的,就没有“最”贵的了。

通常以价钱来衡量,是“最”俗气的办法,是暴发户的标准罢了。

一只辣椒不会贵到哪里去。但什么是“最”辣的辣椒呢?也没有标准,辣味不能用斤来衡量。“最”后,还是用比较了。

把普通的辣,像酿鲮鱼的辣椒定为零级,一直加重,泰国指天椒不过排行第六,“最”后的哈瓦那灯笼椒,才是十。

味道如何?女记者问我。

不试过怎么知道?那种辣法根本不能用文字来形容。

我常回答她:“像须后水。”

“须后水?”她大叫,“须后水和辣椒扯得上什么关系?”

“不是须后水和辣椒有什么关系,是和你有没有试过有关系。你们根本没机会剃胡子,怎么知道哪一种须后水最好?”

从一个“最”字,也能看出对方的水平。像我“最”爱看《老夫子》,和我“最”爱看《红楼梦》,就有“最”大的差别。

“最”字和“渐”字一样,是渐进式的,渐渐地,你就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这是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的成果。

等到你能确定什么是“最”好,你已经是“最”老。

“原来你们会看月色,又能预测天气,真是了不起!”知识分子到了田中,感叹农夫们的本事。

老百姓耸耸肩:没什么了不起的呀。

所谓学问,学学问问,就学会了嘛。最怕你不愿去学,不肯去问。

学了问了,就变成知识分子。但是知识分子最大的毛病,莫过于以为自己了不起,学会一样东西,听到一个事件,马上就炫耀出来,大声疾呼:我会这,我会那。

真正学会的人,却像农夫一样不出声,耸耸肩:没有什么了不起。

像画画,从素描开始,不停苦练,学会了写实之后,再进入写意,最后完全抛掉,画出儿童画一样天真的作品。

像写字,从临碑帖开始,勤摹名家,最后创出自己的字体,却要有很深的基础才行。

不单是艺术,做买卖也一样,善于经营的人,都不自叫“我会做生意”!

这等于律师说“我懂得法律”!

律师不懂法律,做什么律师?

凡是自吹自擂的人,一定自信心不强。最低能的,莫过于有些医生说:“我医好某某人。”听到这种话,最好别找他。

也很少听到知识分子说:“我看了这本书,又看了那本书。”

只见他们发表文章,攻击这个人,批评那个人。懂得一点皮毛,即刻引用。

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人,包袱太大,是假的知识分子。如果要批论,只能说出一个观念的正确与否,专门对付一个人,是没有自信心的表现。

“原来你会写文章,真是了不起!”有人向我这么说。

我只是写,每天写,不知道会不会。

活着

“你做那么多事,一定从早忙到晚!”认识我的人那么说。

也不一定,我有空闲的时候,有时一天什么事都不做。慢慢梳洗、阅报、看小说,饿了煮个公仔面吃吃,逍逍遥遥。

香港人忙来干什么?忙来把时间储蓄,灵活运用,赠送给远方来访的友人。

返港后,刚好遇到好友路过,我陪他一整天。反正现在有手提电话,急事交代几句,轻松得很,没什么压力。

通常都会睡得迟一点,可惜这条劳碌命不让我这么做,五点多六点就起,到阳台看看,今天又长了多少朵白兰花。

散步到菜市场,遇相熟友人,上三楼去吃牛腩捞面之前,先斩些叉烧肉,吃不完打包回家,中午炒饭,又派上用场。

应该做的零星事,像把眼镜框修理好,手表的弹簧带断了,快去换一条新的。头发是否要剪?脚指甲到时候修了吧?

趁今天多写点稿!这么一想,所谓的悠闲日便完全被破坏。心算一下,这份报纸还有多少篇未发表?那本周刊有几多存货?可免则免,宁愿其他日子挨通宵,也不想在今天做。

是替家父上上香的时候了,将小佛坛的灰尘打扫干净,合十又合十。

是打个电话去慰问家母的时候了,啊!啊!没事吗?没事最好!燕窝吃完了吗?下次带去。今天是赶不及探访了。

篆刻书法荒废已久,再练一练吧?把纸墨拿出来时,改变主意,还是继续画领带好。一条又一条,十几条之中,满意的只有一二,也足够了,明天上班戴上。

“你还要上班吗?”友人问。

不上班,怎么知道礼拜天可贵?不偶尔偷懒一下,活着干什么?

一瞬

生活忙碌,忆儿时的事,愈来愈少,几乎成为奢侈。现在又有一瞬闪过:

日本鬼子投降了。爸妈的朋友,将借款双手奉还的是一大箱失效的军用票。我记得很清楚,上面有棵香蕉树,挂着一串成熟的果实。

他们把钞票扔给我们,先是抓了一把撇上天,飞布周围。簇新的钞票,大大小小。先将第一张摆横,第二张放直后叠起,重复了又重复,变成一条风琴式的长龙。拿来当绳子跳,一下子就断掉。不好玩,干脆拿火柴来烧。

火柴只有手指一节那么长,根是用白纸卷的,上面涂了一层蜡。火柴头虽细小,但擦在石头上也会着。真神奇,拿到白墙上去乱刮,也能点火,只是墙上留下一道道的剩余火药,爸妈回家一定骂我。这根火柴到底能烧多久,看桌上的闹钟,上面有两个大铜铃,没有秒针。烧到指头发肿,再点一根,即刻吹熄。把火柴根打开成一张纸。

这一百根小火柴是装在一个防水的小铁盒中。倒掉火柴,到芭蕉叶丛中抓会打架的小蜘蛛养在里面,一天吐几次口水给它喝。另外赶着把藤椅往地上乱摔,掉出几只臭虫来,拿去给蜘蛛当早餐。

火柴来源于一个空军的军备配给盒,里面还有其他东西:一块巧克力,没加乳的,苦得要死;一小罐的炼奶、牛的碎肉、绿豆和果子酱;六支香烟,奉送父母;一片片的薄面包,浸在水中,泡得像皮球那么大——原来是咬一口吞一口水,马上胀饱肚子的求生玩意儿。

妈妈又买了一个降落伞回来。它的绳子是尼龙线编成的,又白又亮,怎么拉也拉不断,是穿裤头带的好东西。将它一条条地连接绑起来,成一条后用来拔河。不然就当跳绳,圈里能挤三个小孩,同脚步地跳上跳下。降落伞的伞部可以按照缝接口一块块剪开,阔大无比,拿来做衣服不是材料,不如钉起来当蚊帐用。但又不透风,差点把自己闷死在里面。

挣扎,醒来,被被单罩住脸,是忆儿时,还是梦儿时?

忘记

读到泰国高僧坐关,以求捐款建筑佛庙的事,我非常感动。但是,这件事后来演变成高僧与当地寺院争执,被六个大汉强拉出来,又在食物中下泻药,双方互爆丑闻。整件案子复杂得很,不管谁对谁错,已显示出大家关心的不是佛。

日本有位庆应大学毕业的禅宗主持人,前一阵子看不开,自杀了。做了和尚后,还有什么看不开的?我真不明白。

韩国的和尚和尼姑吵架,把她的头给打穿了。虽说佛也有火,但是打女人总不是男子的行为。

我认识的僧人,有些炒地皮、买股票。更有的是客串性质,凡遇做法事不够人手,就把他拉去充数。还有一个经常戴假发,乘奔驰车去逛酒吧。另一个身边时常有白嫩的少年追随。

当然,这是和尚之中较少数的分子,我敬佩的高僧不少,而且影响到我的人生观。

上述的几件事,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只是因为他们是和尚,而我忘记了和尚也是人。

看电影,只喜新闻和外国长片。

白天的那位中文节目的报道员长得真是端庄,戴个眼镜,着实诚恳,不卑不亢的态度,的确惹人喜欢得很。

到了晚上英文台的那个,“尊容”就不敢领教了:小眼睛,大口,一微笑,牙齿一根、两根、三根到二十几根,却不整齐。其实美丑并没有一定标准,但最基本的是,做新闻报道员,语言要标准,口齿要清,这位小姐没有具备这两种条件。但是,我又忘记了。

我忘记她也是人家的女儿,她的父母兄姊从小看到她大,自然是可爱。

她能在众多高级职员挑选之下担任这个职位,必定有她的存在价值,我个人的主观看法并不可以代表群众。

也许,长时间下来,我会改变对她的印象,她会逐渐成熟,改进,变得越看越亲切,越看越顺眼。有许多刚入行的演员,起初还不是丑得不得了。我想,在很多类似的情形下,男人才能娶得到老婆。

狂言

我有晚喝醉了,上了一个以为没有什么人听的电台节目,口出狂言。

“你常介绍的一些餐厅,说怎么好吃怎样好吃,我们去了,不过如此。”主持人说。

“手指也有长短呀,”我说,“我去的时候是好吃的呀,你去了没那么好,那是你不够班(粤语方言,意为不够资格)。”

想不到这句话传了出去,我自己感到不好意思,真是说得过分。自己又算是老几?越想越羞耻。做人做得我那么自大,一定是自卑感在作祟,非改正不可。

一对好朋友,没有结婚,同居在剑桥道上,常到九龙城去吃饭。

九龙城的食肆,有些将我在杂志上写的食评放大了贴在橱窗玻璃上,这倒是事实,并非自吹自擂。

好朋友走进了一家,依据我推荐的菜式点了一些。

吃完,觉得不是味道。

朋友在电影圈中也有些名气,他的情人更是模特界的宠儿。

老板走过,看见桌上有剩菜,问道:“怎么啦,不合你的胃口吗?”

朋友娓娓道来:“蔡澜有一次上电台节目,主持人问他说为何你去的餐厅就好吃,我们去的就不好吃。”

“他真的那么讲?”老板说。

朋友又慢条斯理地说:“你知道蔡澜怎么回答?他说那是我们不够班呀。老板,你说我们是不是不够班呢?”

“不,不,不。”餐厅老板即刻打躬作揖地道歉,又送豆浆又送汽水,答应下次来一定好好招呼,以补不足。

朋友后来把这故事告诉我,我说:“这一招真管用,说的时候带点委屈,效果更佳。”

猫相

弟弟家养了三十多只猫,每一只都能叫出名字来,这不奇怪,天天看嘛。我家没养猫,但也能看猫相,盖人一生皆爱观察猫也。

猫的可爱与否,皆看其头,头大者,必让人喜欢;头小者,多讨人厌。

又,猫晚上比白天好看,因其瞳孔放大,白昼则成尖,有如怪眼,令人生畏。

眼睛为灵魂之窗,与人相同。猫瞪大了眼看你,好像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我们绝对不知猫在想些什么,这也是可爱相。

胖猫又比瘦猫好看。前者贪吃,致发胖;后者多劳碌命,多吃不饱,或患厌食症。猫肥了因懒惰,懒洋洋的猫,虽迟钝,但也有福相。瘦猫较为灵活,但爱猫者非为其好而喜之,否则养猴可也。

惹人爱的猫,也因个性。有些肯亲近人,有些你养它一辈子也不理你。并非家猫才驯服,野猫与你有起缘来,你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不因食。

猫有种种表情,喜怒哀乐,皆可察之。喜时嘴角往上翘,怒了瞪起三角眼。哀子之猫,仰天长啸;欢乐的猫,追自己的尾巴。

猫最可爱时,是当它眯上眼睛,眯与闭不同,眼睛成一条线。

要令到猫眯眼,很容易,将它下颌逆毛而搔,必眯眼。不然整只抱起来翻背,让它露出肚皮,再轻轻抚摸肚上之毛,这时它舒服得四脚朝天,任君摆布。

不管是恶猫或善猫,小的时候总是美丽的,那是因为它的眼睛大得可怜,令人爱不释手。也许这是生存之道,否则一生数胎,一定被人拿去送掉。要看可爱的猫,必守黄金教条,就是它为主人,否则任何猫,皆不可爱。

永不

童话中,王子向村姑说:“我不会离开你,永远永远在你身边。”

另一个故事,公主拥抱骑士:“我爱你一生一世。”

现实社会行不通。因为童话没提起老妈子的事。像英女王不退位,查尔斯只有整天打马球,跌断手。自己爱的人家反对,娶了一个美女当老婆,她又去偷汉子。

玛格丽特公主也是个例子,抽烟酗酒至老,当年她对爱过的、嫁给的,都发过这个永不、永不的誓,但是行不通就行不通。

也许灰姑娘的老公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婚后变得枯燥无味。你想想,拿一只鞋子到处找一个女人,不但需要坚持,还有点傻兮兮。

或者,白雪公主长大了,只顾儿女,对白马王子的要求没什么兴趣。她爱心爆棚,七个老头给她搞得服服帖帖,为什么不自己生一大群来玩玩?

旧时的孩子比较单纯,还相信这些误人子弟的故事。信息发达的今天,从计算机中吸取无限的知识,思想成熟得快,见父母亲吵架,其他同学家长离异,爱情故事变成笑话,只能接受魔术、整蛊的剧情,所以《哈利·波特》才流行起来。

幻想破不破灭是另一个问题,男女始终还是要经过恋爱阶段,当然要相信美好的好过残酷的。所以芭芭拉·卡特兰德、琼瑶、亦舒继续有她们的读者,亦舒的故事还较有现代感,尖酸嘛。

“你有一天一定会离开我。”少女说。

男友回答:“不,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别说你没自信的话,这世间很难有永远这两个字。”少女叹气。

谁能知道未来将发生什么?说永不,只有我们有资格,我们剩下的日子不多,又忍惯了,成功的机会还有几巴仙[粤语方言,英语percent(百分比)的音译]。

毛病

试想,我们在飞机上,睡不着觉,不想看书,对电影、电视及音乐没有兴趣,吃东西又没有胃口,那做些什么好呢?尤其是那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如何挨过?

最好是玩计算机,和友人通通信,搜查一些新知识,时间很快就过。

当今,你的座位旁边有个插座,是为手提电脑充电而设,玩起什么《星球大战》的电子游戏固佳,写作亦行,可惜有一个最大的毛病,那就是上不了网。

为什么在半空中不能有这种服务呢?会不会是干扰航空运作?记得上飞和下降时,空姐都关照不许用电子产品呀。

当今的科技,绝对没有安全的担忧,在空中上网,只要航空公司肯装上一个Wi-Fi系统,就像喝Starbucks(星巴克)那么简单。

用的是人造卫星,当然得付费,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向乘客索取好了,相信他们也不会计较,尤其是在闷得发慌的时候。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德航已经开始过这种服务,后来不知为何停止,可能是信号未够完善,近来听说要恢复。

几乎所有的美国国内航班都装上了Wi-Fi,为什么东方的国泰和港龙那么大的一个机构还没有呢?

上了网,还可以用Skype(即时通信软件)来通免费国际电话,那更是一举数得了。当然希望早一天实现,但实现了,噩梦又要开始。

有过坐直通车到广州的经验就知道,许多所谓的内地的大亨,在车上大声向手下呼喝,那种声音的污染,是很难受得了的。

这又要延伸到日本去,日本人在火车上是绝对不用手机通话的,若有急事,也会自动走到车厢与车厢之间的空位去小声对话。那是基本礼貌,绝对要遵守才行。

日本人对这种礼貌的遵守根深蒂固,所以他们最早发明用电话发短信,一切联络,默默进行,电话的匙键使用得非常纯熟,甚至令到年轻人不会用笔写字,毛病也大。但说什么,也好过噪声。

羡慕

收到老友金峰兄、沈云嫂的来信,长长的四页纸,另附数张照片,看了老怀欢慰。

没有他们提起,我还不醒觉,大家最后一次见面,已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偶尔,我在电视上还看到金峰兄和钟情等诸位女主角合演的黑白片,卿卿我我,大唱一轮。只要一个镜头进眼,便得把整部片看完,以表思念。

金峰兄是化装大师方圆先生的独子,和沈云姐在一九四五年认识,厮守了整整六十六个年头,相依为命,在把离婚当儿戏,完全不相信爱情存在的当今,算是奇迹。

两人婚后生了四个孩子,儿子方浩和方涌,女儿方平和方茵,一共有十个孙子和一个曾孙,真是名副其实的四代同堂大家庭。

扫码下载客户端
手机/Pad随时读
无法查看此章节
很抱歉,因为此章节内容不在免费试读的范围内,所以无法查看。不如随手翻翻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