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老还童

[美] 菲茨杰拉德
导读 菲茨杰拉德“奇事” 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看不起电影,他认为电影不过是好莱坞的生意,或者是俄国空想家贩卖陈腐观念的工具(Pasting It Together,1936)。电影让文字臣服于影像,电影把作者的个人风格湮灭在它的协作生产方式里,而且电影圈的生活混乱得像地狱——那个一度让菲茨杰拉德心动的年轻女演员露易丝·莫兰让泽尔达变成一个疯狂的怨妇,搞得他家中鸡犬不宁,这小妖妇就是后来《夜色温柔》里的“罗丝玛丽”。 可好莱坞向来巴结他,在他生前巴结过三次,每次都用大量金钱,第一次让他写那个轻喜剧《口红》,就预付他3500美元,交稿之后又付给他12500美元。电影业还喜欢拿他的小说改编剧本,光“盖茨比”就有过三个版本。这一回,以用影像搞怪著称的大卫·芬奇又拿他的短篇小说《返老还童》(直译作《本杰明·巴顿奇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开刀,要打奥斯卡的擂台。电影公司的宣传品上说,他们此前无数次想改编这篇小说,都无从下手,这次差幸成功。 这部小说1922年以1,000美元的价格卖给Colliers杂志,随后被编入《爵士时代故事集》(Tales of the Jazz Age)。小说的构思,根据作者自己的说法,来自马克·吐温说的那句话,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至其终则坏无可坏。菲茨杰拉德欲以虚构之力逆“天命”而行,想象“唯独有一人”(only one man),降生在正常的世界里,却沿着正常的轨迹倒过来走,以此批注马克·吐温的奇想。他用几个星期写出这个故事,后来又发现萨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在《笔记》(Note Books)里,也有过类似念头。 小说贯穿其主人公——本杰明·巴顿的一生,只是那一生正好倒过来:从“年代误植式”(anachronism)地在医院出生,到初生婴儿般无知无觉地“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