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在自我的迷宫
凌越
《题诗》
来吧,我的灵魂说,
让我们为我的肉体写下这样的诗,
(因为我们是一体,)
以便我,要是死后无形地回来,
或者离此很远很远,在别的天地里,
在那里向某些同伙们
再继续歌唱时,
(合着大地的土壤,树木,天风,
和激荡的海水,)
我可以永远欣慰地唱下去,
永远永远地承认这些是我的诗——
因为我首先在此时此地,
代表肉体和灵魂,
给它们签下我的名字。
《使人想起许多的污行》
我浑身是邪恶——使人想起许多的污行——还
能做出更坏的什么,
可是我镇静地面对大自然,日夜举杯祝贺生命
的欢乐,并且心安理得地等待死亡,
因为我对他怀着温柔的无限的爱,因为他也无
限地爱着我。
在《草叶集》中挑一首诗是困难的,因为无论怎么选,总会有遗珠之憾,而且会是一串一串的珠子。《草叶集》里的好诗太多,很多人会同意约翰·贝里曼的看法,认为《自己之歌》“是惠特曼的最重要的成就,而且是美国人迄今所曾写过的最伟大的诗篇”。因为从某种角度讲,《自己之歌》是小一号的《草叶集》,是《草叶集》这个宇宙中最完整的银河系,但是另一些人会举出像《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及《横过布鲁克林渡口》这样的诗自有它们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而喜欢雅致短诗的读者则可能会认同詹姆斯·赖特的观点,那首短小的《我听见你庄严美妙的风琴声》,“由于它在形式上几乎达到了完美精致的程度,我认为这是一首杰作”。
以上的观点都有各自的合理性,它们相互之间造成的某种冲突其实正是惠特曼所乐于看到的,他在漫长的《草叶集》写作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种敏锐的整体感和均衡感,这种整体感使他并不希望别人能轻易从《草叶集》中挑出他的“代表作”。在他那篇日后被奉为美国文学批评史上里程碑的《〈草叶集〉初版序言》中,惠特曼坦率地写道:“这就说明为什么关于美的适当表现有精确和均衡的问题——毋需让一个部分突出于另一部分之上。”这也可以视作惠特曼的极具包容性的民主观念在语言中的体现。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