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低龄留学新世相

凤凰周刊
卷首语 要找到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治本之道 □ 周兼明 最近,随着教师讨薪、公务员欠薪等事件的发生,地方财务吃紧的现状再次引发民众关注。 财政部早前数据显示,到2017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达16.47万亿元,这仅是纳入到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数字,是显性债务。还有冰山下面潜伏的隐性债务并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究竟有多少,并没有统一的数据。 2018年4月,审计署公布了去年四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内蒙古包头、湖南邵阳等五省六个市县,通过违规出具承诺函、融资租赁、签订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举债,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54.22亿元。这样的地方隐性债务几乎各地都有,如棚改债务、地方僵尸国企债务、养老金缺口、PPP项目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等,这些隐性债务仍在膨胀之中。 虽然去年开始,中央高层就要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去年底,财政部也明确表示了中央“不救助”原则,要求“谁家的孩子谁抱”,让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打消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今年5月中旬,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明确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要求做到“谁用谁借、谁借谁还、审慎决策、风险自担”。即便三令五申,有些地方的隐性债务却还是不得不发生了。前些日子,审计署就发布消息称,有不少地方存在向银行贷款来弥补养老基金缺口的情况,就属于不得不发生的隐性债务。 导致地方隐性债务的主因,还是因为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分税制后,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与其财权不相称的大量事权,捉襟见肘的情况日趋严重。加上GDP至上的政绩观,一些地方为加快城镇化,不得不大量上马市政、交通、环保工程等公共项目,而可支配财力只够保工资和基本民生,于是举债便成了唯一选项。 从短期看,要治理地方隐性债务,首先要让隐性债务显形,把地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