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记忆:自传追述

[美]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序言 这部作品是由系统的、相关的个人回忆录汇集起来的,地域上,从圣彼得堡到圣纳泽尔,时间跨度是三十七年,从一九〇三年八月到一九四〇年五月,只有几次进入了后来的时空。引发了这个系列的那篇文章相当于现在的第五章,那是三十年前,我在巴黎用法文写的,标题是《O小姐》,让·波扬把它发表在《尺度》一九三六年的第二期上。有一张照片纪念这件事(最近发表在吉塞勒·弗罗因德的《詹姆斯·乔伊斯在巴黎》中),只不过把我错认成“奥迪贝尔提”了(我在《尺度》的一群闲适地围着花园石桌的人之中)。 我于一九四〇年五月二十八日移居美国,在那里,现已去世的希尔达·沃德把《O小姐》翻译成了英文,经我修订,爱德华·威克斯将它发表在一九四三年一月份的《大西洋月刊》上(这也是第一家发表我在美国写的故事的杂志)。我和《纽约客》的联系(通过埃德蒙·烕尔逊)开始于一九四二年四月的一首短诗,后来又发表了一些即兴的诗歌;但是我的第一篇散文作品只是到了一九四八年一月三日才发表在《纽约客》上:那就是《舅舅的肖像》(完整的作品中的第三章),我是在一九四七年六月在科罗拉多州埃斯蒂斯帕克的哥伦拜恩旅舍写的,如果不是哈罗德·罗斯如此喜欢我逝去了的往事,我和我的妻子、孩子是不可能在那里待多久的。《纽约客》还刊登了第四章(《我受的英国教育》,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六章(《蝴蝶》,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二日),第七章(《科莱特》,一九四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及第九章(《我受的俄国教育》,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八日),以上几章都是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在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之下写出来的;还有写于纽约州伊萨卡的第十章(《序曲》,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第二章(《母亲的肖像》,一九四九年四月九日),第十二章(《塔玛拉》,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第八章(《幻灯片》,一九五〇年二月十一日;哈罗德·罗斯的疑问:“纳博科夫家是个一把胡桃夹子的家庭吗?”),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