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德] 黑格尔
题记 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等译《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据商务印书馆1960年6月新1版1997年2月北京第8次印刷本整理。 第一部 希腊哲学(续) 第一篇(续) 第二章 第一期第二阶段:从智者派到苏格拉底派 在这第二段时期里,我们应当首先考察智者派,其次考察苏格拉底,然后考察狭义的苏格拉底派。柏拉图是从苏格拉底派里面分出来,与亚里士多德一起考察的。Noῦς(心灵)、目的,最初是以非常主观的方式来理解的,即是把它了解为人的目的(善)。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则是以普遍的客观方式来理解它的,把它理解为类、理念。由于把思想理解为原则,所以原则最初带着主观的外貌。由于思维是主观的活动,因此进入了主观反思的时代,开始把绝对设定为主体。近代的原则便是开始于这个时期——与希腊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瓦解同时。 由于阿那克萨戈拉的“心灵”还是完全形式的自身规定的活动,规定性还是很不确定的,因为他的规定本身完全是一般的、抽象的,因而我们还是完全没有得到任何内容,所以当前的要求在于由普遍的观点进而达到一种内容。那作为自身规定的活动的抽象思维,给自己提出来的绝对普遍内容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这里开始要加以确定的实在问题。古代哲学家们的一般思想,我们是见到过的,到了现在,意识与他们那种朴素的思维相对立了。当主体反思到神、反思到绝对的时候,便产生出思想,有了这种内容在眼前;不过这里所呈现的这种内容不是全部罢了——而进行思维的主体,即思维的主观性,本质上仍归属于客观的总体。这种主观性〔一方面有〕这样的规定:主观性是无限的、自身关联的形式;它是一种纯粹的活动、一般的规定作用、那具有这种形式的共相,因而保持着一些规定、一种内容——而主要的问题,在这里就是关于内容的规定的问题。主观性的另一方面是:主体乃是这个思维,这个设定者——于是意识就要反思到这个主体的活动;——在这一反思中,精神便从客观性回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