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诗

孙明君 评注
前言 一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人称白傅。原籍太原,后徙下邽(今陕西渭南)。“父季庚,为彭城令,李正己之叛,说刺史李洧自归,累擢襄州别驾”(《新唐书·白居易传》)。 白居易出生于新郑(今属河南)。少年时代,因藩镇之乱,十二岁避难越中一带,经受了颠沛流离之苦,对社会现状有了清醒的认识。白居易素有远大抱负,长期潜心苦读,终于在贞元十六年(800)二十八岁时考中了进士。十八年应拔萃科考试,入甲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与密友元稹一起进入官场。元和元年(806)准备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考试,撰成《策林》七十五篇,入四等,授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在这里诗人和朋友王质夫、陈鸿共同游历仙游寺,语及天宝年间的旧事,后来创作了著名的长篇叙事诗《长恨歌》。元和二年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本期诗人写作了大量的讽喻诗,《秦中吟》、《新乐府》大都完成于此时。在朝廷,诗人正道直行,敢于和皇帝当面进行争论,“后对殿中,论执强鲠,帝未谕,辄进曰:‘陛下误矣。’帝变色,罢,谓李绛曰:‘是子我自拔擢,乃敢尔,我叵堪此,必斥之!’绛曰:‘陛下启言者路,故群臣敢论得失。若黜之,是箝其口,使自为谋,非所以发扬盛德也。’帝悟,待之如初”(《新唐书·白居易传》)。左拾遗任职期满后,皇帝允许他自己选择官职,白居易选择了京兆户曹参军。元和六年,母亲去世,按照当时的惯例暂时离开官场,回到下邽。 元和八年,白居易回朝任左赞善大夫,这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清闲官职。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被刺,白居易越职言事。早年得罪过的小人趁机诬陷,说白居易母亲因赏花而坠井,白居易却写有《赏花》、《新井》诸诗,对母亲不孝,有伤名教,遂贬为江州刺史;中书舍人王涯上书,认为白居易不宜治郡,于是追贬为江州司马。这次贬谪对诗人打击很大,他由早年的志在兼济为主,转向了以独善其身为主。早年思想中本来就存在的佛教、道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