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青春人像摄影手册(上册)
瑞卡斯Ricas
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把你写进书里了
2011年,我用第一份兼职攒下的钱,买了一台900元的胶片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我的摄影之路。一晃过去这么多年,从不谙世事的18岁少年长成了如今在外漂泊的青年。这一路走来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除了拍照和写作这两件事外。其实我很难对某件事物抱有长久而坚定的热情,譬如工作经常换、爱吃的口味经常变,唯独这两件事一直坚持至今从未放弃。经常有人问我,你有没有信仰,我不知道,可能这两个爱好便是我的信仰吧。
2013年,我还在念大三,那年特别痴迷摄影,隔三岔五就要拍掉一卷胶卷,在外兼职所挣的钱大部分也都用在了摄影上。爱看书的我很迫切地想要拥有一本自己出版的书,于是义无反顾地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找朋友帮忙设计封面以及内文版式,跑遍整个昆明市找到了一家价格合理的印刷厂,自费印制了一本摄影集,取名为《瑞卡斯的成人礼》,并在书中写下了一些青涩的字句,那年我刚好18岁。这本摄影集的印量很少,自己留了一部分作为纪念,其余的都赠给了身边的朋友以及在影集中出镜的人。我至今还记得影集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的感受,欢喜中掺杂着几分感动,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许下了一个愿望—
能够出版一本真正的书。
2015年,基于我多年的写作习惯,我所写下的散文,误打误撞被图书公司看中,那些少不更事的文字才有幸被出版,我的第一本书《这世界教我的事:不曾走过,怎会懂得》出现在各大网络书店和实体书店中。让我诧异的是,竟然会因为写作得到了出书的机会,而拍下的照片却成了那些文字的配图。从这个时候开始,读者称呼我为“作家”,我拍的照片自然而然地成了文字的附属品,别人介绍我的时候都说:“他是一位作家,也会拍照。”
我一直认为因缘是很奇妙的,所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也很重要。我经常想,如果当年是摄影作品先被图书公司看中,而非文字作品的话,如今的人生走向会不会是另一番模样呢。
2016年,我的第二本散文集《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