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投资保护的国际法研究

张瑾
文前辅文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建设项目成果 上海外国语大学丝路战略研究所智库建设项目成果 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外文化软实力比较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成果 教育部基地课题“中国与中东金融合作机遇与挑战”研究成果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 中国的海外投资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构想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到来,国家与国家之间包括国家内部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经济通过贸易和海外投资把庞大的地球变成了地球村。自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和建设,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出口国,每年的海外投资额也位居全球经济体的前列。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海外投资经历了从低层次向较高层次投资方式、低端产业投资向高端产业投资扩展的进程,海外投资的经验也在不断地积累、丰富。特别是在2000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决定实施“走出去”战略后,我国海外投资进入了迅猛发展时期。年投资流量和投资规模都呈指数式增长。投资方式在传统绿地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了多种创新方式,如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外包和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BOT)等,海外证券投资开始起步,并呈现长期增长的态势,中国的海外投资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迄今为止,我国的海外投资分布于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并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区协定,涵盖亚洲、拉丁美洲、大洋洲、欧洲的22个国家和地区,如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 不过,在我国海外投资快速扩张的同时,海外投资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下,我国许多项目不但没有取得预期收益,甚至出现较大损失。不过,祸兮福兮,金融危机也为我国的海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