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工标准

李西霞
序言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的关系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尽管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议,但现实中已有通过单边贸易立法、自由贸易协定以及跨国公司行为守则或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相关实践,对国际贸易和劳工标准的实施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目前阶段,实现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最重要途径是自由贸易协定,且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相关研究数据显示,1995年有4个自由贸易协定纳入劳工标准,这一数字在2005年增加到21个,2011年则迅速上升至47个。最新数据显示,美国有13个自由贸易协定纳入劳工标准,欧盟有6个,加拿大有10个。除此之外,在东半球,由美国主导的12个成员国参加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于2016年2月4日正式签署,涵盖严格的劳工标准;在西半球,《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谈判于2013年5月开始,劳工标准也是重要的谈判内容。这两个自由贸易区涵盖世界东、西两半球,其关于劳工标准的区域性规则的酝酿和形成都将对国际经济秩序和劳动力市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下,自由贸易协定是一种例外合法制度安排,但世贸组织法并未涉及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工标准问题。因此,尽管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明确拒绝纳入劳工议题,但世贸组织关于自由贸易区劳工标准的非禁止性规定,使其得以被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主要经济体扩大适用,并进而通过制定国际贸易战略或本国国内法或本国指导性原则在自由贸易区建立劳工标准。这一区域贸易规则突破了世贸组织拒绝纳入劳工议题的现行规则,并引发了国际经贸规则的新一轮重构,凸显了世贸组织法非歧视性和多边性特征、与削减世贸组织规则作用的自由贸易协定之间的矛盾,对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了挑战,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实质性目的在于削弱贸易伙伴劳动力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保护国内劳动力就业并促进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为应对这一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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