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4)
曾传辉 主编
总序
世界宗教在我们所经历的世纪之交、千纪之交空前活跃,并在中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如何去认识、研究和理解世界宗教,这是我们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中国当代社会政治、思想文化氛围中,人们已体会到宗教的普遍存在,并开始关注宗教问题,关心宗教研究,将宗教的作用及影响与现实社会的生存及发展密切关联。不过,在对宗教的认知和理解上,人们的见解和观点显然仍存有分歧,这给我们争取达到宗教审视之共识带来了种种困难,却也提醒并促使我们多层面、多角度地认识世界宗教的存在,观察其演变发展。
在对各种世界宗教的复杂体认中,大致有如下两种视角。
一是把宗教作为人类精神及社会生活的“常态”来看待,从世界宗教中体悟出人的社会性、人本性、文明性和超越性。对此,宗教研究者有诸多表述,反映出其对宗教所关涉的主体或客体、集体或个体、内心或外在的不同侧重。例如,奥托认为宗教是“与神圣的交往”,在此突出人对“神圣”或“神圣者”的信仰。缪勒也指出宗教是人“领悟无限的主观才能”,即人的内心的本能、气质、人寻求超越的渴望。斯特伦把宗教理解为“使个人和社会经历一种终极的和动态的转变过程”,其所言“终极转变”即从深陷于一般存在的困扰而彻底转变为体验到一种“最可信的和最深刻的终极实体”,由此在这种“构成生命的终极源泉”中确立自己的存在,使自己的精神变得充实和圆满。斯塔克则认为宗教是人之本性寻求补偿的体现,因而要追求一种具有超越性的信仰生活。宗德迈耶尔对此曾强调“宗教是人类对于超越经验的共同回答”。蒂利希则突出宗教是“人的终极关怀”,希望从这种关怀中体现出人的精神活动及其本真意义。总结这些宗教理解,伊利亚德以宗教是一种“人类学常数”来说明宗教与人的密不可分,认为“人”就是具有宗教情结的人格存在,人的本质特性与宗教本质特性有着内在关联,人性乃宗教存在的本体性前提,有人就有宗教。宗教作为这种人性的“普遍性”还被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