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枕酒

七堇年
所有的爱里都是这样的: 一寸刀锋,一尺丝绒 献给J.&Y. 序幕 1 故事的结局是,你们渐渐遗忘了它的开始。通过遗忘达到某种取舍,如火山灰下,爱的庞贝,凝固在最后的瞬间。 沙夏发现他不再那么频繁而剧烈地梦见你了。如果平时足够忙,足够浑浑噩噩,很可能一整天都不会想起你来。不像刚到“这里”的时候。 刚到“这里”那会儿,一切都叫他想起你——院子里的青苔、石阶、芭蕉和竹影,属于那个墨绿色的夜晚;而峻峭的远山、柔顺的湖泊、朗月、疏星……则像家庭教师每天到访,向他重点复习你的存在。 好在爱如四季,一切都将化为雾霭而后消散。时间的腐败在于,喜欢背后做手脚,让每个人从目如刀锋,变为心有丝绒。 “许多事儿,不是想明白之后才能无所谓,而是无所谓之后,才能想明白。” 颜斯林这样讲是没错,但有时候,在想明白之前,他已经迷迷糊糊想不起来了——比如那次和你大吵一架,他气得摔门而出,咚咚咚冲下楼,发疯似的快跑了几十圈,最后蹲在狗尿味浓重的灌木丛边呕吐。 但那次是为什么?他全不记得了。 那些刀锋一样明晃晃的瞬间,钝了,锈了,被丢在柜子后面。他只选择性地记得一些丝绒般的时刻,你们美妙的日子中像山与湖,互为倒影的时刻。 2 从水下仰望:晨光荡漾着,纷纷断裂。 沙夏喜欢每天晨起,到湖中游泳的感觉。自然界的物理现象是浪漫的,比如清晨,湖面总是铺着一层薄雾。他扎入水中,感觉自己健康、整齐、锐利,像一艘首次下水的潜艇,对未来充满掌控感……的幻觉。不止一次,在波光荡漾中,他意识到你说得没错,“别活得像根发条,沙夏。别每天拧紧自己。你都离开了纽约、上海,来了这儿,你还是像根发条,不停地拧自己”。 刚来“这里”的时候,大不溜和小不溜都不敢下水。沙夏一游泳,它俩就焦躁不安地在岸边徘徊,狂吠不止,每每忍不住往水里探,刚湿了四条腿就赶紧逃回岸上。直到半年后的一天,大不溜偷吃了树树做的醪糟,醉到发起酒疯来,跑着跑着一脚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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