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参与国家援外研究(1950—1993)
闫红果
前 言
中国的对外援助“独树一帜”,除坚持平等相待、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互利共赢、注重“授人以渔”等原则与理念外,还可以科学统筹、调配全国各地的资源,为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真诚帮助。在中央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通过部门间的协作和地方省市的积极参与共同完成援外任务,既是中国援外事业不断发展和走向成功的“秘密”,也为世界上中央集权型国家如何开展对外援助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毫无疑问,主权国家作为最主要的国际行为体,在对外援助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的加快,国家的权力日渐呈现多向度的流散,作为地方省市的“次国家行为体”,在中央授权和允许下参与对外事务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同样存在着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参与国家对外援助的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类主体以“一省包国”“项目承包”“协作分包”“参与援建”等多元化方式充当中央政府对外援助执行人的角色,在国家援外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将地方省市作为参与国家援外的一个主体进行考察,对进一步挖掘中国对外援助的生动例证和实践细节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党建教研室副教授闫红果博士撰写,全书坚持理论—实证—对策分析的思路,行文逻辑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理论溯源。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结构的学说,对“次国家行为体”如何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提供了方向指导和原则遵循。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与学说,均十分注重妥善处理好在援外工作中地方省市与中央之间的关系,并始终强调地方参与援外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援外工作的大局。在我国,地方参与国家对外援助有其内在的逻辑:中央政府的授权,是地方开展对外援助的合法性来源,所谓“参与”,在本质上是一种“有限参与”;地方“参与权”的获得,需通盘考虑国家层面的需要和地方的实际与实力,是中央与地方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