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国家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法
邓社民 刁同文
上篇 中亚国家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法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重大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制保障研究”(21VMZ010)、2021年新疆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双一流项目“新时代依法治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知识产权独立成编立法问题研究”(18AFX021)阶段性成果之一。2017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中亚国家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立法及中国的启示”结项成果。邓社民(1969年—),男,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博士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网络数据法和俄罗斯中亚民法。
第一章 独联体国家(中亚国家部分)议会间大会示范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法概况
在1991年12月8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同白俄罗斯共和国及乌克兰总统在白俄罗斯共和国首府明斯克签约,成立由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共和国、乌克兰、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等11个国家组成的“独立国家联合体”(Содружество независимых государств -- СНГ)。1993年12月,格鲁吉亚正式成为独联体成员国的第12个国家。1992年3月27日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7个独联体国家议会间大会创始国负责人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都阿斯塔纳签订了《独联体成员国议会间大会协定》。1995年独联体国家议会间大会作为独立的国家间组织的地位在白俄罗斯共和国首都明斯克举行的元首理事会会议上最终得以巩固。1995年3月26日独联体国家元首签订了9个联合体国家议会最后批准的《独联体国家议会间大会条约》。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