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转型之婚姻围城和贫困家庭治理

王守杰
绪 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应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就是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的新要求。有学者认为,2020年以后,社会的相对贫困群体需要分类管理、精准救助,避免返贫现象发生,相对贫困群体大体可分为三类:支出型贫困、收入型贫困与资产型贫困。本书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把贫困家庭分为三类:老年贫困家庭、残疾贫困家庭和边缘贫困家庭。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秉承利他主义价值观的集社会政策、价值理念、实务方法的专业活动,在许多国家已得到政府支持、公众认可。我国的社会工作才刚刚起步,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社会影响力不大、公众认知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因而总结经验和克服短板,挖掘其家庭治理、社会治理价值更具现实意义。社会工作介入贫困家庭的实践在上海取得了一定进展,为解决相对贫困家庭的特殊需求,上海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政策。社会工作作为家庭治理的手段之一,已经逐步渗入相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中,体现在残疾家庭,老年家庭和低保、低收入边缘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中。社会工作本土化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瓶颈、短板,也正是这些瓶颈、短板才为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动力。今天的社会工作必须考虑家庭和婚姻的概念差异以及中国文化和欧美文化的差异性。 社会工作是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产物,作为一门专业、职业和实务性强的学科,是慈善救助科学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结果。它起源于英美,后传入中国。从社会工作起源看,英美等发达国家在早期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在慈善组织会社的推动下,在救济贫困家庭、保护流浪乞讨儿童方面做得较好。从历史上看,社会工作起源于1601年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这是政府介入贫困家庭的最早尝试。英国政府试图通过分类救助的手段区分值得救助和不值得救助的贫困乞丐群体,老弱病残进行院内救济(进入“济贫院”),一旦发现有体力的乞丐还在乞讨则行使粗暴的鞭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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