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崇拜:中国封建王朝晚期的民间信仰与民众心理

[加] 康笑非
推荐序 “你这个狐狸精。”小时候看电视剧或电影,无论是男女爱情戏还是家庭伦理剧,这句台词都让人耳熟能详。多年之后,物换星移,电视机从黑白屏幕变成彩色液晶,这句台词仍然获得编剧的青睐。在大众的印象里,狐狸似乎一直跟媚惑、狡诈、邪恶脱不了干系。口语或成语中的“野狐禅”“狐狸尾巴”“狐群狗党”“狐假虎威”“兔死狐悲”“与狐谋皮”“狐奔鼠窜”“狐唱枭和”“城狐社鼠”等,对狐狸形象的描述更没一句好话。狐狸是天性如此,还是被“污名化”? 康笑菲教授这本丰富、迷人又趣味横生的大作,将狐狸/狐精/狐仙在中国历史上的演变娓娓道来,让我们恍然大悟并惊呼原来如此! 作者在本书所要谈的,自然不限于上述所说。康教授追溯有象征意义的狐狸至迟出现在《山海经》的记载中,“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意思是说,九尾狐会吃人,但如果人吃了它,就能不为蛊毒法术侵害。可见此一记载认为狐狸肉有医疗、辟邪的作用。到了汉代,狐狸反成了吉祥的预兆,而且还带有道德寓意,例如狐死首丘,指的是不忘本。随着时光流转,狐狸的文化色彩益发多样,会附身,能变身,好搞怪引起大乱,也可变男变女,勾引异性,色诱同性。狐狸变化多端的特质至魏晋南北朝时已大体具备。 既然狐狸如此“多才多艺”,在一些人眼中它就升格为了神明,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则降阶为妖怪,这样的历史演变应属合理。换句话说,如果人们对狐狸的看法较正面,它就是“狐仙”;反之,就称为“狐精”。狐精只会给人带来麻烦,有时还搅出大乱子;狐仙则给人好处,往往让人发财,不过那些好处有时见不得人。简单地说,狐狸的形象亦正亦邪,但往往就是因为其流于正邪不分的形象而上不了台面。试想:在过去的社会里,如果某家发财,对外宣称是因为拜了狐仙、狐精,这多难为情呀。然而有趣的也在这里:虽然狐精会捣蛋,带来麻烦,让人生病,或引来家庭失和,看似是淫祀(被当作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怪物来崇拜),但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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