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中文版)
[美] 温斯顿·葛鲁姆
献给金博·米多尔和乔治·拉德克利夫——他们一直善待阿甘和他的朋友们。 第一章
这么说吧:当白痴可不像一盒巧克力。别人会笑话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现在人们说,要善待受苦之人,但我跟你说,事实上可不总是这样。即便如此,我也没什么怨言,因为,可以这么说,我觉得我的生活过得相当有趣。
我生下来就是白痴。我的智商接近七十,他们说,这个数字挺适合我的。不过,我大概更接近低能儿,甚至傻瓜,但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什么的——绝对不是白痴——因为,人们一想到白痴,就会想到唐氏综合征——那种两只眼睛离得很近、老流哈喇子、自己跟自己玩的人。
我这个人比较迟钝——我承认这一点,但我可能比人们以为的要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和人们看到的不太一样。比方说,我能把事情想得挺好,但一说出来,或写下来,就会变成一团糨糊。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一天,我走在街上,有个男人在他家的院子里干活儿。他有一大堆灌木要栽种,他问我:“阿甘,你想不想赚点钱?”我说:“嗯哼。”于是,他让我运土。大热天的,我用独轮车装了十一二车土,运到各处。我干完活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他给这么低的工资,我本该跟他大闹一场,但是我没有,而是接过那该死的一块钱,说了句“谢谢”之类的傻话,然后沿着那条街继续往前走,手里攥着那张钞票,揉成一团,再展开,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哦,我对白痴有所了解。这大概是我唯一了解的东西了,但我确实读过关于白痴的书——从那个叫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傻瓜,到李尔王里的傻瓜,再到福克纳笔下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老布·拉德利——哦,他是个真正的白痴。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人鼠之间》里的老莱尼。大多数作家说得很清楚,因为他们笔下的白痴总比人们以为的要聪明。啊呀,我同意这个观点。任何一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妈妈给我取名叫福瑞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