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

景汉朝 任重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问题与法治化构建(代序) 景汉朝 “枫桥经验”创立60多年来,其内涵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应当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研究“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特点、发展方向和路径,进一步推进法治化构建和制度创新,这是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初创时期的不同点及面临的新挑战 “枫桥经验”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为了巩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1963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当时,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是试点之一,形成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随后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有关指示,随之全国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活动,“枫桥经验”也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可见当初的“枫桥经验”是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一特殊活动中形成的,核心是尽量少动用国家专政机器抓人捕人,而由群众运用批判、斗争、说理、教育等方式改造人。 虽然“枫桥经验”在初创时期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鲜明的时代特点,但其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新型的自治手段,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排解社会难题的思想和方法,已经远远超出了当时的历史局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之后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各个时期和阶段,结合当时社会治理的新情况、新形势,“枫桥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调适、丰富和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快速转型,经济日益活跃,各类矛盾不断增多,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逐步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事实证明“枫桥经验”已由初创时的特定领域、特定对象、特定问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