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第四卷)
苗力田
第一卷
【1】 动物的部分中有些是非复合的,它们全都可以分为自同的部分,如肌肉分为肌肉;有些则是复合的,它们全都不可以分为自同的部分,如手不能分为手,脸也不能分为脸。
这类部分中有一些不仅可以称为部分,而且可以称为肢体,这就是那些自身为一整体而又包含另外一些部分于其中的部分,例如头、足、手、完整的臂和胸,因为它们自身都是完整的部分,其中又有着另外的部分。
所有非自同的部分均由自同的部分构成,例如手由肌肉、肌腱和骨骼构成。
动物之中,有一些全身各部分彼此相同,另一些的部分则各不相同。有些部分是在形式上相同,例如一个人的鼻子眼睛与另一个人的鼻子眼睛相同,以及肌肉与肌肉、骨骼与骨骼相同。同样的情形见于马及我们说它们在形式上相同的一些其他动物;因为恰如整体同于整体,各个部分也同于各个部分。另外一些部分虽则相同,就超过或不足而言又有差异,这些情况下动物的种全都相同。我所说的种,譬如鸟和鱼,因为它们中每一个就种而言都有差别,而且鸟和鱼中又有众多的属类。
大致来看,动物大多数的部分在属性方面表现出差异,例如颜色与体型,就此而论,在同一属性上有的赋有得多些,有的少些;此外还可以是在众多或稀少上,在大或小上,以及广而言之在超过或不足上。从而有些动物肌肉组织松软,有些坚韧;有些具有长喙,有些喙短;有些羽毛丰厚,有些羽毛稀疏。不仅如此,而且即使在上述情况下,一些动物还有着另一些动物所没有的部分,例如一些有距,另一些则没有;一些有冠,另一些则没有。不过总的说来,构成每一躯体的大多数部分要么彼此相同,要么只在对比上或就超过与不足而言有所差别,当然人们可以把多与少看成是超过与不足。
还有某些动物具有的部分既在属类上不相同,就超过与不足而言也不相同,但却在类比上相同,比如骨头之于鱼刺,趾甲之于蹄,手之于爪和鳞之于羽毛,便正好如此;在鸟那里是羽毛的东西,在鱼那里就成了鳞。
就诸种动物具有的种种部分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