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鼎生讲物权法

傅鼎生
序 《傅鼎生讲物权法》经过我校法律学院的吴一鸣副教授、孙维飞副教授等教师和傅鼎生教授生前授课学生们的整理,现已问世了! 傅鼎生教授自1982年7月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分配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任教以来,一直在教学一线分别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讲授《民法总论》、《物权法》、《票据法》等主干课程。在华政学子的记忆里,他的课堂上不仅座无虚席,连教室过道和走廊里也经常挤满了前来“蹭课”的学生。因其和蔼可亲的长者风范、渊博的学识、生动的授课语言及丰富的教学案例,深受学生爱戴,同行尊敬,他是我校的教学名师,曾连续十三次被评选为“学生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本书呈现了傅鼎生教授从2014年到2016年间在校内外主讲《物权法》课程的教学成果,正文共十七讲,全面涉及了物权法总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制度等物权法的核心制度。此外本书也收录了傅鼎生教授“关于上海市动迁新政”的讲座整理稿,以及其参与司法实务部门有关疑难案件研讨会的书面意见,比较客观、全面、完整地反映了傅鼎生教授对我国物权法理论研究与司法运用的主要观点和见解,同时也真实再现了傅鼎生教授课堂教学的艺术。 傅鼎生教授曾先后担任法律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主持工作),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等职务。他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践者,更是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新时代的高校优秀党员教师,他始终保持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淡泊名利,一生以求真务实品格践行知行合一,以无私奉献情怀心系学生成长成才。 作为一个法律人,傅鼎生教授以法治人才培养为一生追求,立足讲台,尊法信法讲法,是法律信仰和法学知识的播撒者,是法治梦想的坚定护航者。他从教三十余载,把教育作为终身为之奋斗和奉献的崇高事业,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耕耘不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把自己对法律的学习、教学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