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与道德

[英] 伯特兰·罗素
第一章 导言 在定义一个社会时,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必须关注两个紧密相关的要素:经济制度和家庭制度。当今世界有两种极具影响力的思想学派,一个将一切归因于经济,另一个则认为家庭或性是一切的根源,前者是马克思学派,后者是弗洛伊德学派。我并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因为我认为,从二者产生的实际结果看,经济或性都未体现出任何明显的一方胜过另一方的重要性。举例而言,工业革命已经并且仍将对性道德产生深远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反观之,清教徒的性道德观也是工业革命发生必不可缺的心理原因。我不想说明经济或性哪一方更重要,二者之间也不可能划出明显的分界线。经济在本质上与获取食物密切相关,但人类获取食物极少只是为了食物获得者个体的利益。人类对食物的需求主要是为了家庭,当家庭制度发生变化时,经济动机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如果像柏拉图《理想国》中所描述的那样,孩子被从父母身边带离并交由国家抚养,那么不仅仅是人身保险,大部分的私人储蓄都将停止。换而言之,如果国家取代了父亲的作用,那么国家实际上就成为唯一的资产拥有者。彻底的共产主义者对此常常持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国家成为唯一的资产拥有者,那么家庭将无法存在。即使有人认为上述观点过于极端,私有财产和家庭之间互惠互利的紧密联系也是无法否认的。所以无法判定哪一方是因,哪一方是果。 社会的性道德由几个不同层面的内容构成。第一个层面是法律规定的内容。例如,一些国家是一夫一妻制,而另一些国家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接下来的层面是法律并不干预但公众态度起重要作用的内容。最后一个层面是由个体自行决定的内容,这种自行决定即使在理论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中却已付诸实践。除苏联外,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也没有一个时代,性伦理和性制度是通过理性的思考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苏联的制度是完美的,我只是认为它的性制度并非迷信和传统的产物,这与历史上所有其他国家,或至少部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