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赋役与白银
梁方仲
出版说明
梁方仲先生(1908—1970),广东广州人,原中山大学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的经济史学家,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作出了开拓性和奠基性的贡献,尤以明代经济史的研究成就而闻名。1989年,中华书局曾出版《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2008年,又出版了八卷本的《梁方仲文集》,受到学界的欢迎。为了满足新时代学者的需要,我们从后者中选出一批论题集中、美誉度高的佳作,分为四卷出版,即:《明代一条鞭法》、《明代粮长制度》、《明代赋役与白银》、《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总名之曰《梁方仲著作集》。我们在旧版基础上做了一些核订,希望能有益于读者朋友们的阅读体验。此次出版,得到中山大学刘志伟先生的热情学术指导,和梁方仲先生后人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中华书局编辑部
2024年11月 明代“两税”税目
《明史·食货志》记“夏税”和“秋粮”的项目,在洪武时共有米、麦、钱钞、绢四种,在弘治、万历时有四五十种。《明史》以为这些税项都属于田赋的范围,但据我们现在看来,这些税目中有一大部分,就其历史的来源而论,并不属于田赋的范围,并且这些项目并没有普遍性。到底这些附加的税项的历史来源是怎样的?它们怎样被归并到田赋里去的?它们在输纳地域上的分布是怎样的?这些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在解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将《明会典》及《明实录》所载两税项目,加以分析。
一 明代历朝两税名目及其种类
(甲)根据《会典》上记载的分析
前页注a所揭《明史·食货志》之文,乃是根据《万历会典》。今从《会典》上的记载,知上揭各项税目亦是被认为从田土所出的(即为田赋之一部分)。在列举上述各项的税收的前边,《会典》附有这样的说明:“国初官民田税粮俱有定额,其后拨给亲王功臣,及地土肥瘠退滩开垦坍江灾伤等项,或增或减,岁无常数,今以《诸司职掌》所载并弘治十五年、至万历六年实征数开具于后。”可见《会典》是将这些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