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德〕马克斯·韦伯
导论 任何一个浸淫于欧洲近代文明的人,在研究那些现代历史的问题时,都不免会抚躬自问:那些仅在西方文明中显现出来的典型的文化现象——就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产生于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发展中的现象,究竟是哪些事件的合力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呢? 科学也只有在西方才能经历这样一个发展时期,使得当代的人们一致公认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而知识经验的总结、对无限宇宙和生命存在的思索,以及对高深的哲学和神秘的神学敏锐的洞见,都未包括在科学的范畴之内。(一项成熟神学的发展总要归功于希腊文化下的基督教的影响,而伊斯兰教与几个印度教派中都不存在这样成熟的神学)。简而言之,堪称精髓的知识和观察在别的地区也都存在,特别是印度、中国、巴比伦和埃及这几个国家;然而,埃及或别的什么地方的天文学并不具有古希腊人所获得的那种数学基础(这也令这些地区的天文学更为发达);印度的几何学甚至根本没有推理的证明,而这正是希腊文明的另一种产物,现代力学与物理学的发展也源于此:虽然印度的自然科学长于实物观察,却缺乏实证的的方法——若避开远古时代的源头不谈,这种实证论就如同近代的实验室一般,差不多都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产品;因此医学(特别是印度的)虽然在实践经验丰富,可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生物学特别是生化学。一种理性的化学,除了西方,其他任何地区都未见其踪影。 有着高度发达的史学的中国,却并不具备修昔底德的方法;即便像印度这样有着马基雅维里这位先驱者的国家,其政治思想都不缺乏可与亚里士多德的方法论相提并论的系统方法,而且也未形成较为客观的概念。无论是印度(弥曼差派)的预言,还是在近东最大规模的法典整理中,或是印度以及别的国家的法律著作中,都没有严谨的已成系统地思想形式,而对于罗马法以及衍生出的西方法律来说,这种形式却是最基本而不可或缺的东西。而诸如教会法规这类具有系统结构的法规也只存在于西方。 艺术领域也同样如此。别的民族对于音乐的感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