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生之蔓
葵田谷
楔子
平成10年,日本执行了最后一场死刑。
官方副长在内阁会议后举办记者招待会:“长久以来,死刑存废是有关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根本的重要问题。势必应当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包括国民舆论的前提下,慎重决定。哪怕时至今日,许多民众仍然认为死刑是应对残暴罪行的必要手段。我个人也认为,在凶残犯罪行为接连发生的情况下,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人执行死刑是必要的,废除死刑是不合适的。然而,进入新时代,随着新法案的生成,这种考量变得更为难测与无奈。坦率地说,我个人并不知道这个新时代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但我恳切希望我们的国民能继续长久地保持乐观和坚强,保持爱和善,从而远离恶意……无论如何,这是最后一位因为不可饶恕的罪行而被我国的国家司法以强制剥夺生命权作为惩戒手段的犯人。”
被强制剥夺生命权的死刑犯是一个名叫宫崎裕史的“御宅族”,在平成元年被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从昭和63年到平成元年的一年间,他诱拐并杀害了6名4~7岁的女童,作案手法极其残忍:性侵女童、口鼻灌强力胶水、焚烧脚掌和拍摄裸照,死后再次污辱;用锯子割下她们的四肢,吃下其中两个人的手和脚,最后把她们的尸体焚烧成灰,将遗骸装进盒子里寄给她们的家属。
最后一个受害人是一名9岁的女孩,犯人把女孩带到山上脱光衣服拍照,幸好女孩的父亲循踪迹赶至营救并报警,警方才最终将恶魔抓获。
宫崎裕史被捕后告诉警方,死者原本可以不用死。
“我问每一个人:‘你会和我一起死吗?’她们只要回答‘我会’就好了。这样的话,我哪里舍得她们死,因为我也不想死嘛。”
他又说:“我用油烧她们的脚,是想看看我自己会不会痛。虽然我明白可能性比较低,但是毕竟我并不擅长接近同龄人。后来,我也想找年纪接近一些的。”
宫崎裕史被关禁在东京拘置所整10年,在执行死刑前用完了所有的上诉程序,直至废止死刑的《刑法修订案》颁布生效前夕,以意志坚定闻名于政坛的时任法务大臣思量再三,最后在执行令上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