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灵与超越

王铭铭
作者简介 王铭铭北京大学教授,人类学家。近期关注文明与广义人文关系概念的社会科学认识论价值。出版论著有:《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人类学是什么》《西学“中国化”的历史困境》《心与物游》《西方作为他者:论中国“西方学”的谱系与意义》《中间圈:“藏彝走廊”与人类学的再构思》《超社会体系:文明与中国》《刺桐城:滨海中国的地方与世界》《人文生境:文明、生活与宇宙观》等。 绪论 二元与三元 本书所要讨论的是“祭祀”两字所指向的那类“礼”。 汉语中“祭”这个字最初只有上面那部分,左边是一块滴血的肉,右边是手,意在用手给出动物的肉。要么是由于接受祭品的“存在者”或“力量”古时候被想象为不可见的,要么是由于以手供肉意思已足够明确,总之“祭”这个字最初没有下面“示”这一部分。直到晚商,“示”旁才被加上,指盛祭品的器物(大抵是那些能与祭品合成一体、显示祭礼之庄重的“工艺品”)或祭台(似应指使不可见力量显现自身在场之处)。此后,“祭”字经历了一些变化,但晚商出现的这一三合一结构长期绵续。 古时“祭”的意思与交际的“际”相通,指的是“人神相接”。在“人神相接”中,所供的带血之肉所起的作用显然是关联。带血之肉缘何有这一作用?或许是因为,在古人的思想里,非人间力量不同于人,它们吃生食,要与其“交际”,便须以其惯于“消耗”的活物为“礼”;或许是因为要使“祭”产生“际”的作用,便要先杀死活物(“祭”字本与“杀”字意思相通,“祭品”本也被理解为“牺牲”),使其生命之液/气流动起来。 “祭祀”中的“祀”字,本与“祭”字意思差不太多(与其意思相通的还有享、荐、至、察等),出现的时间也相近,可指在祭祀场所长期摆放供品的那种“祭”。不过,“祀”字里有“巳”这个部分,它本指胎儿或后嗣,由此,“祀”字大抵有了求子之祭的意思,延伸而论,它的含义可指祭祀之“化育功能”(保障或促进人和世界的生命力增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