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陈卫东
序 言
一、编纂说明
盛世修典,和世存典。立法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体现和保障。立法法典化,乃法治现代化之典范。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法治现代化要求的刑事诉讼法典,是我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科团队二十多年来不断追求,并为之持续努力和不懈奋斗的夙愿。
回顾21年前,2004年伊始,中国人权事业和法治建设蓬勃发展,司法体制改革轰轰烈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点燃了我们这一代学者对中国法治事业的渴望与追求。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我心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为中国刑事诉讼法法典化打基础、做准备、谋未来!
这个想法在当时来看,似乎显得过于理想化。那时,学术界和实务界尚在为刑事诉讼法能否进行“查漏补缺式”的修改而心存疑虑,提出刑事诉讼法法典化这一构想,可谓石破天惊。但基于我对中国法治发展进步的坚定信念,秉持初心不改的学术使命,我开始筹划《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的撰写工作。
2004年年初,我组建了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历经近两年的艰辛努力,远赴欧美主要国家考察刑事诉讼法典立法及实施状况,翻译外国刑事诉讼法典立法例,全面展开国内刑事诉讼法实施调研工作,调研地点涉及全国主要区域的公安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举行多场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议。在我与团队成员的努力下,《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初稿于2005年1月撰写完成。2005年2月底,我们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模范刑事诉讼法典论证国际研讨会”,就《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初稿邀请学术界和立法及司法实务界专家与会,广泛听取意见,后历经反复研讨与修正,终成定稿。2005年9月,《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问世。
《模范刑事诉讼法典》旨在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完善与进步提供参考和指引。该法典本诸顺应未来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方向和进路,借鉴世界先进法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构建体例科学…